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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你怎么瘦成这样了!你和谁来的?”陈明珠凭着微弱的记忆,想起来面前的人是于凤兰,也就是原主的亲妈。居然会在这里遇到原主的亲妈!这几天李迎春一直在原主跟前念叨和怂恿:“你妈现在嫁了个万元户,日子好着呢,吃香的喝辣的,你要是去投靠你妈妈,哪里用得着跟我们过穷日子。”原主没有动过投靠亲妈的念头,毕竟她跟亲妈的感情也淡了,而且她始终认为自己是陈家村的人。陈明珠从于凤兰怀里挣脱出来,睁大眼睛看向她。于凤兰长得确实有几分姿色,身材修长匀称,虽然是三十六七岁的年纪,也有干农活,但是皮肤相对于糙黄的同龄妇女而言更白净,一双眼睛尤其好看,眼波流转,自带妩媚,嘴型还很小,伶牙俐齿……怪不得李迎春不喜欢她,纯粹是出于妒忌吧。陈明珠发现原主的长相轮廓虽然和亲妈相似,但营养不良的缘故,个子没亲妈高,神色有些呆愣,眼睛里也没有光。被她又搂又抱,揉搓着脸,陈明珠也不知道该怎么搭理于凤兰,陆淮安拿着用纸包起来的糖走过来,满脸疑惑地看着她们。陈明珠这才回过神,纠结地对陆淮安说:“这我妈。”“……”作者有话说:有亲妈的基因,女主肯定会变漂亮的!!!相信我!!!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虞兮 1瓶;第5章 抱紧大腿陆淮安在做知青的时候,知道明珠妈妈改嫁在另一个村,但从来没有见过她,只是偶尔听人说她长得标致漂亮,明珠就随了亲妈。那会儿小姑娘七八岁,白白嫩嫩,富有灵气,长得招人喜欢,成天跟在他后面,左一个哥哥,右一个哥哥地叫。陆淮安初中毕业后,因为心生困顿,不想读书,便和大院里的人在外面溜达,陆爷爷怕他犯事,便告到陆爸那儿,陆爸一声令下,让他去远点儿苦点儿的地方插队。插队改造了半年后,陆爸才让他回城读书,考大学。……于凤兰见女儿变得这样陌生,也没有长好,心里只有难过与愧疚的情绪。明珠爸爸去世后,娘家一直劝她找个男人改嫁,她也不想这么年轻一直守寡,便带了明珠两三年就改嫁到了另一个村。那时候她得了空还会接女儿过去住一段时间,只是没有想到第二个男人也死了,她经人介绍,去了县城的一个砖窑厂干活,认识了现在的丈夫。见到陆淮安,她收敛了一些难过,礼貌地笑了笑:“明珠,他是谁?”“以前住爷爷家的知青。”“哦哦。”陆淮安想说点什么的,最后只道:“你们母女慢聊。”于凤兰却回应:“我还要赶着回娘家。”又有些歉疚地对女儿说,“我一直想回陈家村看看你,但是前两年一直在砖厂里干活,抽不出时间。”陈明珠撇着嘴:“哦,知道了,随便吧。”陈明珠的反应有些淡漠,主要在于她又不是原主,母女的亲情体会不到就很难演,但在旁人的眼里,这孩子跟亲妈几年没有见面,所以感情疏远。“不是,妈也有妈的苦衷。”于凤兰眼里含了泪,她的感情倒看不出来是演的,“等我那边安置好了,再去接你。”她低低地回应:“嗯。”于凤兰说着,从兜里掏出了十元钱,递给陈明珠:“这点钱你先拿着,想买什么东西就自己买,我还要赶回你外婆家,你要是有时间,也回外婆家看看。”陈明珠迟疑了一下,终是接过了那十元巨款。于凤兰又交代了几句“好好听你二伯、二伯母的话,勤快点,不要挨骂”之类的话,说着就走出了供销社。陈明珠看着于凤兰迫不及待想要逃离的背影,不由沉出一口气。其实于凤兰才不想把女儿带在身边吧,她嫁的人是个万元户,虽然经济条件好,但她肯定也要顾念万元户家的情况。听村里的人说,于凤兰在寻求偏方,调理身子,想再给第三任丈夫生个孩子,她要是跟亲妈过去,八成也是带孩子的命。所以原主是真心可怜呐,从小没爸,抚育自己的爷爷去世,妈妈改嫁几次不敢带着她,她只好跟着二伯一家过。想到这儿,陈明珠眼睛有些酸涩,对原主凄惨的人生产生了共情。陆淮安站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目送于凤兰离开后,把那包糖果递到了陈明珠眼前。“拿着,放在你袋子里,还有钱也放好来。”陈明珠回过神,接过糖果,把它塞进了挎着的花布包里。至于那十块巨款,陈明珠决定买点什么,补偿一下原主。她回转过身,走向了柜台,看到鞋柜上摆着各色漂亮的塑料凉鞋,看看自己现在穿的凉鞋已经用塑料皮烫着打了几个补丁,于是挤了个笑,“我想买双好看的凉鞋!”“买。”*挑了一双半透明软塑料的粉紫色凉鞋,陆淮安付的钱,陈明珠想把钱给他,他却说:“你的钱你留着自己花,这双凉鞋是哥送你的。”陈明珠看着陆淮安,觉得他还挺MAN,加上她真的穷,便收好了十元钱。现在身上有十二块钱、一双好看的凉鞋、一包好吃的糖。在现世里她根本不在乎的东西,现在却弥足珍贵……陈明珠一秒释然,哈哈,好像也不错,还挺富有的,像个小富婆。“还要买什么吗?”他问。陈明珠摇了摇头,要是再买,又让陆淮安破费,她也过意不去。他却吁了一口气,开玩笑似的说:“你想买别的,哥也没钱了。这次出门,没有带多少钱在身上,还要买回家的火车票。”陈明珠:“那你还给我买凉鞋。”他低沉地啊了一声,“算是谢谢你爷爷和你那半年对我的照顾吧。”“……”那些记忆离得太久远,陈明珠几乎想不起来,只好问,“我和爷爷以前对你有很照顾吗?”“你都不记得了?”“年纪太小,不大记得了。”他笑了笑:“不记得也没事,无非就是你经常帮我干点碎活,还有,我刚过来的时候生了一场病,你爷爷连夜背着我去乡医院找医生,你小小的年纪,也不怕走夜路,提着煤油灯给我们照路。”“哦。”陈明珠道,“那我爷爷对你算是有救命之恩了。”“那可不,”他骄傲神色突显出来,“我这命还是挺值钱的。”“……”呵呵,这人还挺好玩。走出供销社的时候,陈明珠觉着现在再不说,等下就更不好说出口了,便停下了脚步,一把拉住了他的衬衫袖子。“淮安哥,我想跟你说个事。”陆淮安被拉住,有些奇怪地看过来:“什么事?”“你能不能带我离开这里。”*在心中纠结了很久的话,就在这一刻,堂而皇之地说出了口。陈明珠知道这会让他为难,可是既然注定要进城做保姆,为什么不早点儿摆脱这个局面?进城总比在这儿强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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