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呢是给你带个活,我那个剧组的女主角是个华裔混血,叫朱丽安娜,她奶奶是S市早些年出国留在外面的大家闺秀,穿了一辈子旗袍,受她奶奶影响,朱丽安娜特别喜欢旗袍,她啊,让我一定要说服你去一趟M国,帮她量体定制几件旗袍,定金都让我带来了……”她打开手包,掏出一叠钱放在桌上,直言道:“温小姐,出于我的私心,我希望你能答应去一趟。”这可是朱丽安娜啊!她要是能搭上这条线,就能正式打开国际影坛的路。更况且,她本就想笼络温萧。桌上放的钱是一百面额的美金,看厚度估计不少于五千。温萧虽然脸上不显,可心里很激动,她们现在缺钱,而且不光光因为钱。想到她写给Vogue杂志的文章,她的心狠狠跳动,如果能让好莱坞一线女明星穿自家品牌旗袍,出现在公众面前……不行不行,她快晕倒了。平复下激动的情绪,温萧看着胡甄:“你说的什么话,明明是你给我生意做,倒像是我帮了你什么忙一样!去去去,包在我身上。”胡甄就欣赏温萧这种直截了当的个性,从不掩饰自己想赚钱,但钱都赚在明处。看她爽快答应,自己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了下来,笑容多了一丝轻松:“时间不急,我跟她解释了我们中国人过年的重要性,她说没关系,她的戏份拍摄间隔都可以跟你见面。”说着,又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这是她给你的邀请函,你来回的机票,接送跟酒店,她都会安排,只要提前联系她的经纪人就好。”说完正事,胡甄起身要走,她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累得只想回家躺几天。温萧送到门口,胡甄又转身拍了拍她肩膀:“等我倒过时差,你记得来我那,我让姐跟你约时间,我啊,还有一堆事要跟你商量。”说完转身翩然走了。王田亮傻愣愣看着影后对温萧的亲昵举动。他已经无法思考,这到底是什么关系。只是坚定了一点:齐欢,她就是个关系户!瞧瞧,递上来的选题,闷声不响,结果四舍五入一看,还有影后的关系。实锤了!他举起喇叭:“齐欢,结束这个问题后,准备温小姐的访谈!”从现在开始,他单方面宣布齐欢是《国粹》节目组的当家出镜记者!抱紧这个选题,他王田亮一定会起飞!节目组收工离开后,温萧把胡甄过来说的事,说给杨瑞成听,又把美金悉数交给他。老爷子没收下钱。他听完先是拧眉,听到朱莉安娜有华国血统后,叹了口气:“当年我还小的时候,这些大大小小的名媛都见过,现在老的老,走的走咯,也好,不算忘本啊,那丫头你等过完年去?”刚才温萧就想好了,时途本就要去M国,这下两人可以同行,她两辈子第一次出国,一个人还真有些害怕。“我跟时途商量商量吧,他正好也要去M国出差,我跟他一块儿。”杨格物羡慕得眼都红了:“萧萧,你要帮我带东西,知道吗!”她有一堆这里买不到的东西想要拥有,而且她现在自己有钱了!**S大家属院,时家。回到家后,温萧迫不及待在饭桌上把今天的事告诉时博士和婆婆。邵牧君惊呆:“阿是那个演《罗马传说》的朱莉安娜?噢哟,我的天啊,那是真正的大明星啊,萧萧真能干!”时途揉了揉她脑袋,双眼亮得像有星星坠落其中:“明天回钢铁厂大院吃晚饭吧?把这个消息告诉咱爸妈,顺便给弟弟鼓鼓劲。不想耽误工作的话,就是过年期间去,这样回来也不耽误我们俩的进度。”旗袍店往常过年都会从除夕休息到十五的,但今年工作量猛增,会压缩到十天。十来天足够他们跑一趟M国了。温萧想起两人可以过十来天二人世界,脸颊红了红。又想起写给Vogue的信,眼下突然变得重要起来,便问:“那封邮件,你发出去了吗?”“放心,电子邮件我用学校的系统发了,但还不确定需要多久能收到。所以让信达帮忙誊写了一份,今天发加急国际邮件寄出去了,算算时间顺利的话,七天差不多能到。”七天后,一封来自华国关于旗袍技艺及设计的自荐信,躺在了M国Vogue时任总编克里斯汀的桌上。作者有话说:这两天越更越晚,我要改掉我的拖延,节后我要向日万方向努力!第51章 进展Vogue还没进入华国市场。他们的竞争对手已经开始在开拓这片陌生的土地, 但是对于Vogue 来说,还不是时候。去做市场的教育者,总是会面临想象不到的挑战。这家发源于北美的时尚媒体, 还看不到除了欧洲和北美之外的地方,有与之相类的时尚品味。每一天, 克里斯汀都能收到无数信件。为了提高女魔头的工作效率, 秘书在她上班前就打开了信封, 并在外面贴上提示性的标签,放在一个琉璃托盘上, 等待女魔头的宠幸。像往常一样,克里斯汀先看完秘书整理出来相对重要的文件, 便用涂了红色指甲油的手指, 在琉璃托盘上随机挑了一封出来。这封信的标签上写着华国和旗袍, 克里斯汀面色无波地说了声有趣。旗袍的题材,在上一期杂志里出现过。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裙子, 清纯又端庄, 然而又和性感微妙平衡。印象深刻。打开信, 她很快看完,意外的是这篇稿子写得十分流畅,居然很有几分文采, 要不是信从华国寄过来, 她会怀疑本就是英语母语人士所写。比文章更吸引她视线的,是一张附带的照片。照片内容是一张旧报纸, 翻拍得很随意,但她一眼就认出了穿着白色旗袍新娘后面一排的正中, 是年轻时候的M国名媛安娜。她又一次说, 有趣。按下分机号码, 她对秘书说:“让约翰来我办公室一趟。”约翰是写上次安东尼新片采访的记者。来Vogue不过半年,擅长写人物特稿,他还从没单独跟总编打过交道,一时有些忐忑。总编的门开着,约翰一脚踏进去,离总编越近越觉得紧张。克里斯汀工作时会带上度数不高的眼镜,此时她那双锐利又深邃的双眼透过金丝边框眼镜看过来,让约翰觉得有一刹那好像呼吸骤停。克里斯汀:“约翰,还记得上期安东尼在奥利国开机仪式的采访稿吗?”约翰咽了口口水,点点头:“记得。上次采访了主演和主创团队,顺便采访了几个剧中有记忆点的角色扮演者。”克里斯汀:“记得那个穿旗袍的女演员吗?”他点点头。当然记得,印象深刻。提供给他的材料里显示那女演员不会讲英文,但让他奇怪的是,采访时给的反馈却证明她能听懂,甚至知道该怎么说,只是不太流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