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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佃户也苦,地里一年的收成就那些,给主家交了租子来,留在他们手中的少之又少。一年累死累活,也不一定能挣来十两银子,早知道,挨一顿打就能挣十两银子,他们都想去挨这个打了!此后,陈烈酒就在他们村子里买了块地,起了个砖窑,还带着十来个人高马大的汉子,日日守着那砖窑烧砖,这么久过去了,也没见烧出个什么名头来。“不知道,估计是京里哪家纨绔子弟的夫郎吧,”三河村的村民摇头,“也就只有这样的人家,才办得出让夫郎抛头露脸这么败家的事!”京城的土质和外地的土质压根就不一样,他们这儿的土地多为褐土,潮土、棕壤,就是那种又黄又很干的土,一捻就碎,跟沙子一样,一看就不适合烧砖。不然为何京里的砖价那么贵?还不是从外地拉砖来运费贵,加上一些商行故意抬高价格导致的。而这陈烈酒居然妄想在他们这样的地方烧出砖来,简直异想天开。他们也不觉得这是陈烈酒自己的注意,猜想多半都是陈烈酒那个未露面的“纨绔”夫君所为。一个哥儿哪有这么大的胆子?肯定是背后有所依仗!“哼,等他把主家的钱给败光了,又被主家给厌恶了,看他还能不能有这么神气。”三河村的村民们对陈烈酒这个突然出现的哥儿看不惯好久了,因为他的出现,村里好些人家家里的哥儿,都有点不安分了。但,碍于陈烈酒的势力又不敢明面上得罪,只能在背后说些不痛不痒的酸话。旁人怎么想他,陈烈酒向来是不在乎,他驾着马直接去了他的烧砖基地。陈五他们几个在这里日日守着砖窑,一是陈烈酒只信任他的人,二也是防止别人搞破坏。他一到地,闲得无所事事,都在啃狗尾巴草的陈五几人,立马激动得热泪盈眶:“老大!你可算是来了!”再不来,他们感觉他们都要被闲废了。在杏花村里,不跟着陈烈酒忙的时候,他们还可以帮家里下下地,来了这里,他们除了烧那几块砖,就没别的事干了。要让他们去给村子里的其他人帮忙也不是不行,可这里的人对哥儿也太不友好了,尤其是对他们老大这种哥儿。在背地里说什么的都有,又非亲非故的,他们为何要去帮他们?留着一身力气给老大卖力气多好。“砖烧出来没有?”陈烈酒也知道这段时间忙着他家小相公考上状元的事,忽略了这边,也不废话,直接开口问道。“早就烧出来了。”陈烈酒就拿了几十块砖坯过来让他们烧,就这点砖,他们这么多人,几乎是没费什么力气就给弄好了。“我看看。”陈烈酒走过去,将他们烧好的砖,一一取出来看了看。这些砖,都是他从各个承宣布政使司里搜罗来的土质,各种杂糅做出来的砖坯,每块砖坯上他都做了记号,一看便知他用了什么土质。几十种砖坯子,有好有坏,那种一看就有裂缝的他直接就没考虑,专挑那种完好无损的,记住记号,再用砖对砸,看哪块砖的硬度好一些。“老大,就用城墙砖吧。”陈墙觉得陈烈酒这样试也不是办法,出主意道,“城墙砖能砌几十米高,一样很坚固!”“可城墙砌的是实心,”陈烈酒摇头,“我要砌的房子中间中空三四层,这个中空的承重怎么解决?”“总不能每层都砌一层很厚的承重砖吧。”且不说这个方法可不可行,就算可行,官家他也不会同意。官家允许民间百姓可以把房子建筑到三四层,但这个高度是有限制的,超过这个高度就范禁忌了。“我想要的是那种,又薄又坚固的砖板,最好是一两层就能达到我想要的沉重量。”陈烈酒给众人比划着,听得陈墙他们一愣一愣的。要是许怀谦在这里的话就知道陈烈酒想要的是什么了,他想要的是预制板,那种老式的水泥预制板,只有砖块的厚度,沉重量又大。可就算他知道他老婆要的是什么,他也没办法给他帮忙,因为他也烧不来水泥。他看的那本《我在古代当王爷》的耽美基建小说,只说了烧水泥要用到石英砂,没说具体怎么烧的,他也秃头。几十种砖,其中有好几样土质烧出来的砖块都不错,可跟他想要的东西还是差太远。陈烈酒皱了皱眉,会不会自己的方向错了?他不是个止步于眼前的人,察觉到不对,会立马转变思路。他在想,世界上除了砖和石块,还有什么东西坚固不摧?铁?可用铁来做承重板,造价未免也太贵了,皇帝都没这般奢侈吧?“老大,我们还烧砖吗?”陈五见陈烈酒皱着眉不说话,知道陈烈酒没有挑到自己满意的砖,心慌地问道。“烧,为什么不烧。”陈烈酒从砖块里扒拉出一块上好的青灰色的砖,指着它说道,“这是用昌南的黏土和盛北的黄土烧制出来的砖,硬度比其他砖的硬度都强,我们就叫它南北砖吧,你们去收购这两种土,给我大量地烧。”既然决定要在京城里修房子,陈烈酒就一定会把这个决定进行到底。他觉得这个承重问题是一定可以解决,只是他还没有找到方法。京城里的那些酒楼和客栈都可以修两三层供人暂时居住房屋,他就一定可以修供人长久居住的房子!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他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总会有办法的。看完砖,吩咐完事,陈烈酒看了看日头,已经正午时分了,他得回去接他家小相公了。别看三河村这里只在京郊城外,可距离京城可远了,驾马车都要一两个时辰左右,一来一回,正好赶上他家小相公上衙下衙的时间。“陈掌柜吃了饭再走吧。”就在陈烈酒准备拉着马车走时,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哥儿,提着食盒走了过来,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这个哥儿,就是陈烈酒一开始来这个村子的时候,从那个打夫郎的男人手中救下来的夫郎。他自从被陈烈酒救下来后,就很有骨气地跟那个打他的男人和离了,原本他和男人的结合就是因为潮热期到了,不得不找个男人解决,才答应嫁给他的。结果这一嫁还不如不嫁,被潮热烧死也比生不如死强。只是,能够活着,谁想死呢。陈烈酒把他救了下来,问了他一句话,彻底把他点醒了。“就死这个男人身上吗?”他琢磨过味来了,天底下的男人多的是,他没必要吊死在这一个男人身上,与其这么卑微地活着求着一个男人,不如痛痛快快地活一回,没准他能够在下次潮热前,再遇到一个好男人呢?就算遇不到也没事,至少他在潮热前,舒心畅快地活过一回了,总比在那个男人家里看他眼色,稍微有一点不如意,就对他拳脚相加的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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