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斯时说:“事办完了,临时赶回来的。”林清晓笑说:“谢谢你赏光,太给我们面子了。”晏斯时说:“应该的。”林清晓又说:“你刚到吗?”“下午到的,刚刚在房间休息的。”林清晓笑了笑,朝夏漓挤挤眼睛,“作为伴娘,夏夏你可得帮我们好好招待一下这位贵宾。”一会儿,肖宇龙他们也都过来了,延续了方才的寒暄。晏斯时对他们印象不深,但因为是高中时期多多少少打过交道的人,且是夏漓的同班同学,他额外多了几分耐心。一番闲聊过后,夏漓跟晏斯时去餐桌那儿拿饮料。夏漓之前喝那罐七喜不知道丢哪儿去了,又重新开了一罐。晏斯时也跟着拿了一罐。夏漓笑,“……干嘛学我啊。以前也是。”她指的是高中的时候,在奶茶店里,晏斯时跟着她点冻柠七。晏斯时修长手指轻扣着易拉罐拉环,轻拉一下,“噗呲”一声中,他说:“你喜欢的味道应该不会太差。”……她好像被这句话给恭维到了。音响里这时候在放一首节奏轻松的快歌。夏漓问:“会不会觉得很吵?”“还好。”“我没想到你会愿意借住的地方给聂楚航。”晏斯时语气始终是淡淡的,“毕竟是你最好的朋友结婚。”夏漓笑出一声,“这样啊。”她偷眼瞥他,喝一口七喜,微甜的气泡在喉腔里升腾。这派对没有持续到太晚,后天就要办婚礼,林清晓和聂楚航明天还有很多琐事需要准备,得早些回去。送走了其他人,林清晓他们最后离开。林清晓问夏漓和徐宁:“今天晚上你们去我家睡吧?我带了两套敬酒服,还是不确定穿哪套更好看,你们帮我参谋一下。”徐宁说:“当然没问题。”另一边,聂楚航同晏斯时告辞,“今天打扰你了。”晏斯时说:“没事——你们开车过来的?”聂楚航说:“打车来的。”“那稍等片刻,我送你们。”他们又待了十来分钟,有人来敲门,告知晏斯时车已经开过来了。晏斯时从他手里接了钥匙,对大家说道:“走吧。”门外停了一部奔驰,坐五人刚好。大家很自觉地上了后座,将副驾驶座让给了夏漓。但事实上,一路十来分钟开过去,反倒是坐在前排的两人没有说话。车先放了聂楚航,再开到林清晓所住的小区楼下。夏漓手放在车门拉手上,没立即去开,转头问了问后座正在下车的林清晓:“晓晓你家里有多余的牙刷么?”“不确定哎,可能得找找。”“那你们先上去?我去趟超市。”林清晓笑说:“好啊。”给了夏漓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待两人下了车,夏漓转头看晏斯时,微笑问:“可以陪我买东西么?”楚城地方小,但夜生活毫不枯燥,沿街彩色塑料雨棚下支着桌凳,烧烤炉里送出阵阵白烟,混杂孜然与辣椒面的香气。他们往前走了不到两百米,出现了一家便利店。店里是另一种洁净的安静。夏漓穿梭于货架之间,拿了两把牙刷,两条干净毛巾和两包一次性内裤。晏斯时跟在她身后半步,脚步声很轻。走至货架后方时,夏漓脚步一停,转头看他一眼,轻声说:“……我们明天一起吃晚饭吧。”她不知道自己声音为什么放得这样轻,好像是在说一个秘密一样。说的也是寻常的事,因为她打算明天好好跟他聊一下滨城那家公司的事。但一看见晏斯时隽清的眉眼,心里就好似了起了一种毛绒绒的感觉,再寻常的话都多了一层暧昧。晏斯时垂眼看她,净白灯光照得皮肤又更白皙两分,这样近看也毫无瑕疵。眼睛里两盏小小的灯,漂亮得让人失神。他时常有拥抱她的冲动。但时常克制。“……好。”他清越的声线染两分哑。走出便利店,两人原路返回。到了小区门口,晏斯时说:“早些休息。”“你也是。明天见。”“明天见。”“晚安。”“晚安。”夏漓转身往小区大门走,顿步,回望一眼,果真,晏斯时还站在原地。她笑:“你快回去啦。”晏斯时说:“等你进去。”/三人聊到了凌晨,话题完全信马由缰,反正聊什么互相都能接得上。林清晓的妈妈几次过来敲门,催促她们早点睡,说晓晓你熬夜的话气色会不好,那么贵的面膜可就白敷了啊。三人意犹未尽地结束了座谈会,要不是新娘子休息是刚需,她们多半要一直聊整个通宵。夏漓跟徐宁睡客房,两人又单独聊了一会儿,到凌晨两点左右睡去。睡之前夏漓看了看手机微信,看两小时前她与晏斯时互道的晚安。次日上午,夏漓醒来时看了看时间,发现已经上午十点了,这才记起昨天睡之前忘了定闹钟。窗帘半阖,照进来的天光晦暗,像是天根本没亮,往外一看才知道外面正在下雨。徐宁还在睡,夏漓没打扰她,先起床。外面很安静,林清晓的父母已经出门了。夏漓很不好意思,问林清晓怎么不叫她们起床。“反正你们没事儿,多休息一会儿吧。”夏漓走去浴室刷牙,林清晓过来洗手,想起什么,提醒道:“哦,餐桌上有你的信。”夏漓疑惑:“什么信?”“早上八点吧,晏斯时送过来的。”夏漓愣了下,赶紧几下洗漱完毕,跑出去一看,果真有封信。普通的白底红框的信封,封口处拿胶水黏好了,那上面写着四个字:夏漓亲启。夏漓小心翼翼地撕开开口,拿出里面的信,往阳台走去。风雨如晦,扑面而来潮凉的风,带着绒毛似的水汽。夏漓展开了那封信。/「漓漓:听见外面起风,仿佛要下雨。我徘徊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睡不着觉。想给你写一封信,因为我忘记了重要的话。时间太晚,找不到还开着的文具店,我只能在家里翻箱倒柜。找到一本信纸,是当年明中发的,忘了什么时候放在书房的抽屉里。时间太久,信纸有些泛黄,且还印着明中的校徽,希望你收到的时候,不要嫌弃它简陋。有些话或许应当当面告诉你,但我又怕忘记。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一看见你的眼睛,我就时常忘记要说什么。我原本是不打算回楚城参加婚礼,原因我跟你说过。但你一离开,我想到你已不在北城,好像偌大的城市,就失去了留下的理由。回来让我痛苦,但见不到你更甚。愿你别被我吓到,我都不知道,自己对你有这样强烈的依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