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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这瞿峰主小心收回储物囊的架势,储物囊内还有东西,他至少负责一部分,或者七十二个都归他。两人在瞿峰主的眼皮子底下又钻出幻阵,一出去,赶紧先把衣裳换了,不然身上总觉得的臭,还不利于跟踪。对方也是大乘,他们就不掐清洁咒了,以免灵气波动会让对方察觉,遂钻进半里外的一个草丛里。陆霜雪一边麻利把自己外衫和靴子扒了,一边利索取出新一套船上,眼睛斜瞄着幻阵那边。但瞄着瞄着,她就发现迟风有点不对劲儿了。这家伙自从归墟海的船上那次,日日换衣裳,每天都同颜色,玄色,深黑,深蓝,藏蓝,宝蓝,深紫各种各样,每次要么露喉结有么露点锁骨,清一色的窄身箭袖,劲瘦的腰肢和那两条大长腿在她面前晃来晃去。看了几回,陆霜雪终于发现他现在这些衣裳和以前的区别了,看着不显,但实际裁剪和绣纹都精致得多,设计每每总有一两样小东西画龙点睛,一看就是非常贵非常贵的。陆霜雪不会说,那其实是显品味。迟风每天还搭配不同的发冠配饰,每天都是人群里最靓的那个崽。他全方位展示自己得天独厚的瑰丽面庞以及无一丝赘肉的完美身躯。今天这么好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放过了。他瞥了幻阵那边一眼,还早,不急,他慢条斯理卸下腰带外袍,脱下来的时候不小心勾了勾里衣衣带,露出小半幅白皙如玉却肌理分明线条流畅的精壮胸膛。他抬手,胸大肌若隐若现。头发缠到前面了,他随手一拨。陆霜雪的视线果然很快被他吸引住了。他心里正得意,不料陆霜雪那双大眼睛睁得圆溜溜瞅了他一会之后,她脱口而出:“迟风,你骚姿弄首干什么?”大兄弟,风这么大,不冷吗?迟风:“……”迟风心里的得意瞬间一滞,恼羞成怒,他瞪了她一眼,“你才骚姿弄首!!”气死他了。迟风摔了衣服气哼哼跑了。陆霜雪:“……”经过这一段时间,迟风已不再小心翼翼了,虐恋情深不适合他,他是进攻型选手。别看海边时说得是那么平和和祈求,但要是陆霜雪敢有别的狗,他估计立马不干跳起来了,得先想方设法把对方摁死,然后和陆霜雪闹起来了。不过,这么一个矜傲自诩的迟风,陆霜雪可看得顺眼多了。“喂,喂喂!迟风——”把迟风气跑了以后,陆霜雪蹲下来一心二用,一边盯梢,一边捏捏下巴。“嘶。”其实陆霜雪也不是一点都感觉不到的,毕竟她来时就想着瞅瞅这家伙想耍什么花招。到了今天,她终于后知后觉恍然大悟。难道……他要色.诱她?!哦豁!陆霜雪捂住小心肝,她感觉有点承受不住。真的吗?不会吧不会吧!作者有话说:陆霜雪:太刺激了,承受不住啊!或哈哈哈哈哈哈,咳咳双修那个啥,这个回合应该会有的哈哈哈哈,明天见啦!比心心~ (/≧▽≦)/第62章不过有关说迟风骚姿弄首这个。陆霜雪打了一下自己的嘴巴。她左思右想, 还是觉得自己不对。别人倒是无所谓,可迟风喜欢自己,这得多伤人心啊!她恨她这张破嘴!陆霜雪赶紧取出传音玉符, 给迟风诚恳道歉。迟风感觉传音玉符连续震动了几下,他踏草而行, 站在溪边,还未取出传音玉符, 就知道是陆霜雪了,他把传音玉符取出来罩上了个隔音罩, 神识一点,里头就传来陆霜雪熟悉的清亮声音, 带着一点点讨好,“你别生气啦!”“我错了, 我有罪!我道歉。”“你别生气啦好不好~ ”迟风小小哼一声。陆霜雪立马表示:“我请你吃饭!任你吃什么。”那可真是很有诚意了。他忍不住翘起唇角, 迟风本来是有一点生气和郁闷的,一见她传音,那气就消了大半, 听她这么说, 他立马高兴起来了, “算啦,我请你吧, 瞧你那穷酸相。”扣扣搜搜的, 别吃一顿肉疼个半天才好。陆霜雪嘿嘿一笑, 赔罪嘛,哪能这样呢:“那不行, 得我请。”她豪气表示:“你尽管吃!没关系的。”姐荷包有钱了, 别说一顿搓两顿都是没有问题啊!“那随便你。”迟风笑骂两句, 那头陆霜雪大呼小叫“嘿不和你说了那个姓瞿的出来了我得先跟上去瞧瞧”,两人才挂断传音。他微笑着,摩挲掌心的传音符半晌,这才收回储物手环里。他也没急着跟上去,陆霜雪的本事他是知道的,迟风左右顾盼找了溪边一块大石头,一拂袖把尘土扬干净,然后把他的东西取出来放在上面,哼着小调慢条斯理整理仪容。出营之前,他特地偷偷摸摸去找过千红,找千红支招。彼时,千红正愤慨于陆家那群孙子,抱臂冷笑两声,毫不犹豫给迟风教路直捣黄龙:“阿陆这个人,有情有义。”你说优点也成,缺点也罢,反正在她知晓迟风心意的之后,只要迟风不是像迟栾那样疯癫,不管他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她都是会怜恤宽容的。最后,千红勾了勾唇角,对迟风吐出六个字:“男人,她喜欢帅的!”此一时,非彼一时啊,陆霜雪虽然心眼粗大,但她可不是清心寡欲的神女啊,相反她非常认可帅哥可以养眼睛。没想,只是没发现有合适的,还有点嫌麻烦,其实对于迟风来说,最难的反而是自然而然地让她发现他的心思,但这已经过去了。作为一个长在陆霜雪审美尖尖的人,怎么能不好好发挥自己的优势呢!“只要你主动,最后肯定能成的。”千红的斩钉截铁,让迟风心花怒放。他现在想起来,心里还美滋滋的。迟风竖起铜镜,沾了点点发油,慢慢抿顺鬓发,他头发又长又直乌黑亮泽,披散如长瀑似的,他未成婚,只挑了一半束起来,左看右看,挑了个白玉玲珑冠,发簪一插到底,他拂了拂了半披的长发,溪水倒映,矜贵优雅的年轻男子犹如一株怒放的紫色玫瑰,美丽而雍容,风姿卓越,偏一举手一投足,尽是天成的威仪气度。迟风都没怎么在东极洲公开露过脸,他却常年稳稳高居沧澜百晓榜美男子的第一位,当然,他不屑一顾这玩意,但由此可见,惊鸿一瞥的魔主风姿,是有多么地让人惊艳和难以忘怀。其实在千红教路之前,迟风经过多番的尝试也发现了,他精心打扮过之后,总是格外能吸引陆霜雪的眼球。只不过千红的斩钉截铁大大鼓舞了迟风,让他一门心思往这方面使劲,大大加快了这一进程而已。迟风挑了一身宝蓝色织锦金丝蝙蝠团花暗纹的窄身锦袍,配一条松香色弹墨腰带,眉目飞扬,器宇轩昂,他在铜镜前转了两个身,十分满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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