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迟了的话,少年只是没饭吃,但是他回去可能要挨揍。想到落到自己身上的棍子,锦安浑身抖了一下,脚下的步伐也加快了。——凭什么啊,明明他也是闻人家的小少爷,凭什么锦云那丫头就能过这样的好日子,而他却只能在罗家过着贫穷的日子?今天是锦云的生辰,还专门为她庆祝,布庄送小东西,拿到那些小礼物的人自然会说好话祝福一下,从前他在闻人家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待遇。凭什么锦云那丫头就可以?一对兄妹,从前锦安的日子更加好过,锦云在家中地位明显不如他,而现在两人身份完全相反了,他过着落魄贫穷,时不时就要挨揍的日子,而锦云却被捧成了闻人家的小当家。这样的对比让锦安难受极了。可即使难受,他也不敢找上门去,就算被罗家的人揍,他也不敢去闻人家求助。因为他之前因为被揍而求助过,然后他就被送了回去,罗家人面对闻人家的人,表面上好好的,等到人一走立刻变本加厉地将他打了一顿。一边打还一边骂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倒挺美。所以后来锦安也就不敢了。毕竟他回不去闻人家,还是要在罗家过日子的。罗家……迟早有一天,他要那一家子付出代价!还有抛弃了他的闻人家,迟早有一天,这些对不起他的人都要付出代价!“安哥儿,快点,要不然真的要来不及赶上回去的牛车了!”走在前面的少年见锦安慢吞吞的,立刻催促道。“哦,来了!”锦安立刻加快了步伐跟了上去。这少年皱了皱眉,终究还是没说什么。锦安这个将亲爹送上公堂,导致流放的孩子,在他们村可有名得很,这少年也不喜欢他,只是出于同村,出来赶集的时候才一起的而已。他可不敢和锦安这样的人交朋友,家里耳提面命尽量不要靠近锦安,以防哪日被他给害了。两人紧赶慢赶,终于赶上了牛车,可最终到家还是迟了。锦安刚到家门口,里面的罗小弟就看到了,拿过旁边的棍子就抽了过来,“又偷懒,谁家的小子像你这么懒惰?出门一趟就花一天的时间……”罗婆子和罗父在旁边看了一眼,然后就收回了目光继续做自己的事情。“牛车慢了……”锦安一边躲避一边解释,心中发狠。总有一天……第283章 软饭硬吃的赘婿完【捉虫】锦安因为在昌盛布庄那边时间久了, 回去迟了一些,被本就心情不好的罗小弟打了一顿。从前锦安还是闻人家小少爷的时候,罗小弟是真的疼爱这个侄子, 对他比对自己儿子都好,可自从锦安回到罗家, 一切就变了。而之后,罗成青出事, 闻人家那边不要锦安,只说锦安是罗家的孩子,让罗家养着。锦安一个半大小子,正是最能吃的时候, 罗成青又不在,在罗小弟看来, 他完全就是靠着自己养的, 给别人养儿子,即使这个别人是他亲哥,罗小弟也不情愿得很。而且比起和锦安的感情, 罗小弟显然还记恨锦安将罗成青告上公堂的事情。如今锦安在罗家的日子吃不饱穿不暖,整天脏兮兮的, 还时不时就要挨打。他一开始还去找族里其他人想要为自己做主, 结果当然是失望的。锦安将罗成青告上公堂的事情让所有人对他敬而远之,根本不会帮他, 而且罗小弟养着他,尽管对他没有自家儿子好, 但毕竟养了他, 不就是揍一顿, 有什么不能的?亲儿子都能揍, 靠他养着的侄子还不能揍了?又不是哪家的小少爷。不过,也不是没有人议论罗家,不管怎么说,罗家发家都是靠着闻人家,锦安毕竟有着闻人家一半的血脉,但这也就是议论一番了,又不会去为了锦安和罗家对上。就连族里对此都无视了过去。一个不孝不悌的孩子,谁都不愿意沾边,饿不死就行了。亲爷爷奶奶和叔叔都不心疼,他们心疼什么?这是报应。但凡当初锦安没有做得那么绝,就算罗成青依旧事发被判了流放,日子也不会太差。谁都可以去举报罗成青,但是锦安不成。被关在拆房,锦安忍不住想到白天看到的闻人奚还有锦云,尤其是锦云。跟在闻人奚身旁,衣着打扮精致,出行有丫鬟伺候,专门的车夫,完全没有吃过一点苦头的锦云在锦安眼中刺目极了。他后悔了。真的后悔了。不,应该说,跟着罗成青回到罗家的时候他就后悔了,只是从未像现在这般后悔。他后悔一气之下让闻人奚将他改为罗锦安,后悔跟着罗成青回到罗家,也后悔为了回到闻人家而将罗成青告上公堂,让他流放西北。一步一步错了下去,中间但凡有一次没有做错,他都不会是现在的模样。如果罗成青还在,尽管依旧没有从前富足,但他可以去私塾,罗成青当账房赚银子,至少生活无忧,而且不会像现在这般时不时就要被打,完全没有人护着。锦安被关在拆房忍受饥饿的时候,锦云则在家中陪着闻人奚还有闻人老板吃饭。今天是她生辰,桌子上全部都是她爱吃的菜,闻人奚和闻人老板也都专门为她准备了生辰礼,一直住在她家中的夫子也准备了一份。再加上白天在布庄的时候,布庄为了给她庆生送的小玩意……一切的一切都让锦云幸福极了。而她现在越是觉得幸福,就越容易想到罗成青还有锦安。尤其是锦安。她想,从前家里也是这般对锦安的,为什么锦安能够毫不犹豫地伤害娘还有爷爷,毫不犹豫地率先抛弃他们?后来锦云明白了,是因为有恃无恐。锦安有恃无恐。“娘,我会好好孝顺你和爷爷,好好学习怎么打理布庄的生意的。”我不会像哥哥那样辜负你和爷爷的。“好啊,那锦云可要努力了。”闻人奚挑眉,端起杯中的果酒喝了一口。这酒带着甜味,口感绵软,比常规的酒多了一些味道,闻人奚还挺喜欢的。“嗯。”锦云认真地点头应了下来。那些碎布头做的小东西很快就在樊城流行了起来,也开始有一些妇人想要买布庄成批的碎步回去做小东西,等到集市的时候拿出来卖,又是一笔进项,布庄接下来的碎步都有了去处,不用浪费了。碎步要比正布便宜很多,扯了布回去做衣裳,也总会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剩下来,普通百姓自然舍不得扔,会拼接起来继续用,现在用来做小玩意拿出去卖倒是好很多。城中流行起了各种料子做的小玩意,有不少人开动脑筋,还真做出来不少让人喜欢的,还根据节气不同做了相应的东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