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张地朝着树丛深处奔逃,听到风声呼啸着从耳边刮过,龙思图突然想到自己差点忘记了一件事。晚哥不是说那个男的是他的人吗?那自己为什么还要跑??在原地堪堪刹住脚步,听到背后传来“哐啷”一声重响,龙思图下意识地捂住头,紧紧闭上了眼睛。几秒后,一道人影在距离他只有不到两米的地方往后倒了下去。他睁开眼睛,迟疑地回过头,看到晚哥和男人一左一右站在中年人的背后,手上还举着刚刚用来当作凶器的平板和手杖。龙思图:……身穿白大褂的男人将已经报废了的平板扔到一边,问站在身旁的青年:“等那么久才下手,不是你的风格啊,鸟儿。”“废话真多,”刚从背后拿盲杖狠狠砸了一下中年人的头,应晚受了伤的手腕还在有些酸痛。握住手腕扭了两下,他朝着不远处的龙思图扬了扬下巴,“还愣着干嘛?过来帮忙。”“……”在原地呆了好几秒,龙思图才反应过来晚哥是在叫自己。匆匆回到两人面前,他看到晚哥指了指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中年人,“先把他衣服扒了。”“——啊?”龙思图一下子有些没反应过来。见龙思图满脸一副二愣子的表情,应晚话不多说,和男人一人扯住一只中年人的袖子,开始利索地脱起了他套在身上的白大褂。除了工作制服,中年人身上还装着许多有用的东西,比如他的工作证件和手机,甚至还有一盒非常上等的雪茄。将中年人身上搜刮了个干净,男人将中年人拖进树丛,直接找了个洞口扔了进去,打算让他自生自灭。这人手上沾了不少人命,全是自找的。带着穿上白大褂,乔装打扮成研究员的应晚往回走,男人扫了眼跟在两人身后的少年,从兜里掏了根烟点上:“你和灰背联系上了?”“嗯。”应晚点点头,言简意赅地开了口,“凌晨两三点的时候,他现在和条子待在一起,有些话没怎么明说。”“总之,你把刚才那架直升机的飞行轨迹发过去给他,警方那边会想办法拦截的。”听了应晚的一番话,男人了然地挑起嘴角:“听说你没死,我还想着给你买的墓白买了。结果随便找人一打听,你和灰背倒好,留在繁市整天跟在条子后面跑,不怕人家把你老底给挖出来?”“哦,我想起来了,”男人脸上随即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你当然不怕了,毕竟你从小就中意人家。”应晚的语气陡然冷下来:“你管太多了,智者。”听着两个人在不远处斗嘴,龙思图有些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想起来于警官还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山洞里,醒过来发现除了莎昂所有人都不见了,他就忽然觉得于警官真的好可怜。“咱们真的要带这小子去?”回到山顶的空地,智者站在直升机前问,“我看他脑子不是很好使的样子,带着他去见斯皮尔家那帮阴险的杂碎,不会漏馅吗?”被人当着面说脑子不太好使的龙思图:“……”用手系上白大褂的领口,应晚头也没回地踏上直升机的舷梯:“时间不多了,先走再说。”再不走,山洞里被他用药迷晕的那位就要醒了。一只手拉住直升机的大门,他忽然听到站在梯子下方的智者开了口:“等等。”遥远的山谷外,属于螺旋桨的轰鸣再次从半空中响起,一阵烈风卷起地上的砂石和尘土,挟裹着碎石和枝叶扑向直升机的机翼。随着轰鸣声逼近,应晚缓缓抬起头,视网膜中出现了一道巨大的阴影。破开曙光和云层的,是一架比他们所搭乘的这辆直升机规格大上几倍的喷气式垂直升降飞机。整个机身都是纯白色涂装,侧翼上印着一行深蓝色的罗马斜体英文——【SPEAR Biotechnology (斯皮尔生物科技)】看到正在尝试从空中垂直降落的庞大机体,向来以冷静著称的智者也一时间变了脸色。山顶的空地渐渐被白色巨兽的阴影所笼罩,任着迎面扑来的风打乱额前的碎发,应晚仰着头,微微眯起双眼,久久没有吭声。在他的记忆里,十几年前的那一天,他从只剩下他一个人的儿童福利院走出来,乘坐着一辆加长的豪华轿车被送到机场时,也曾见到过这架纯白色的飞机。这是专属于SPEAR掌权者的所有物,代表着这个罪恶巢穴最至高无上的权利所在。然而,老斯皮尔已经在大半年前被病魔夺走了生命。现在能够搭乘它的人,唯独只剩下了一个。“……去他妈的,”智者在他身后阴沉出声,“是路易.斯皮尔。”作者有话说:作话特供番外:《公主病》Noctis第一次见到那个大哥哥的时候,只有四岁。他其实对那次见面没有留下多少印象,只记得自己原本在车里睡得很香,却突然被大人们的交谈声吵醒。懵懵懂懂地回过头,他看到车窗前慢慢显出一条人影。他的第一反应是——哇,这个人好高。Noctis揉了揉眼皮,凑到车窗前仔细看,发现站在窗外的是一名年龄比自己大很多的少年。他那时还不知道少年身上穿的衣服叫做“西装”,只觉得这样的装束很好看。他还记得妈妈以前教导过自己,见到比自己年龄大的小孩要叫哥哥和姐姐,于是他趴在车窗前,对着窗外的少年认真打招呼。“哥,哥。”他刚和父母一起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不久,还在跟着家庭教师学习这里的语言,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和人打招呼呢。毕竟连爸爸妈妈怎么说他都没学会,平时还是叫法语的“Papa”和“Maman”。车窗外的少年身后也站着两个大人,双手搭在少年的双肩上,正对自己笑得和蔼。听到自己这么喊,少年没吭声,只是拘谨地垂下眼帘,淡淡扫了自己一眼。看到少年回应了自己,还在牙牙学语的Noctis扬起笑涡,抱着Papa的脖子“咯咯”地笑了起来。倨傲而又干净,像一棵孤高的东方竹。长大以后,他想起了自己对那个人留下的第一印象。第二次见到那个大哥哥的时候,Noctis跟着母亲一起去了市郊的马术训练基地,一起同行的还有他的小表妹,调皮的应早早。两个小孩坐在包厢里,一边吃着美味的水果和零嘴,一边好奇地打量着场地里的赛况。于叔叔和爸爸在国外开重要的会议,妈妈说今天带他们俩出门,一是外出踏青,二是来来给于叔叔儿子参加的马术比赛捧场。早早一直在繁市长大,身为应家的千金,从小就是家里的掌上明珠。盛装舞步赛正式开始,看到那个大哥哥骑着马作为压轴选手出场,她踮起脚尖,指着台下十五岁的英俊少年,天真无邪地问他:“表哥,你觉得于哥哥像不像白马王子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