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他不把我放在眼里,那我就自己钻进他眼里,这行了吧。我握着他手腕的手朝自己拉了拉——我可真喜欢他的腕骨——他轻微动了动,顺也不是,拒也不是,没挪地儿。我继续努力,我把他的脸正过来,再向下拉,然后使劲踮着脚,把自己的眼睛和他的对上。成功。然后我就触高压电了。这不是我们第一次对望,也不是距离最近的一次,可这是他不高兴的一次。原来有的人,不高兴的时候,反而电力十足。我有点晕,扶着他的脸的双手紧了紧,把他拉得更近,主动地亲了上去,生平第一次。我亲得非常用心,把他从唇齿紧闭,硬是亲成了热烈回应,大举进攻。我们和好了。手牵着手,在路灯下走。“你想怎么回去?”他问我。“坐公车吧。”我想和他多呆会儿,从他这到我家,公车怎么也得一个小时。我还有一个小时。我问他,“平时做些什么?”“上学,在家做音乐,或者出去打工赚钱。”“哪所大学?”“T大。”“呀,没看出来,”高材生啊,“打什么工?”“给唱片公司编曲。有时钱不够了也去几个俱乐部打碟。”“……夜店?”我很难把他和灯红酒绿联系到一起。“不是普通的那种夜店,是相对专业的。我不喜欢乌烟瘴气的环境,可没钱的时候不得已。”“我就说么,外边那些夜店里的音乐,那根本就是Disco而已。”“是,电子舞曲已经被白领文化彻底腐蚀干净了。北京的跳舞圈子其实也就短暂发达过一年,那时候我们根本不用照顾舞客的要求,他们还恨不得一晚上跟着你跑三个场子呢。”“自己打工……交学费?”“嗯。”他答得干脆。“父母呢?他们不管你?”我试探性地问。他咬咬唇,“我指望不上他们。我得靠自己。”我忽然对他肃然起敬。勤工俭学的同学我不是没有过,可我没想到他也是这样的。回想第一次见到的他,身上有股子天生的神气,原来这源自于他的坚韧,对生活的不屈。他接着说,“上次你那样气我,可我就是不忍心删除手机里你没输完的号码。你只打了7位数,后4位有9999种可能性。我不是没想过把每个号码都拨一次,可我……恐怕没那么多钱。”他苦笑,“所以,干脆直接去你家。我一连在门口等了三天,也没见着你,没办法,昨天这才去问的门卫。”的确省钱又有效。所以我们现在得以拖手坐在电车的最后一排。111这趟线,傍晚乘客很少,几乎人人都坐着,还有好些空位。电车驶得悠缓,途径东官房、地安门内、景山东街等等站,他眼神一直流连在车窗外,若有所思。我不打扰他,就陪他一起看景儿。闷热的七月,我内心宁静。我们在美术馆下车。我想掏钱给他打车回去,又怕他不要,正犹豫的当口,他说,“我送你到家。”“别,离得很近了。不早了,你快回去吧。”我嘴上这样说,手却依旧牵着他的不放。“没事儿,我骑摩托回去,快。”他也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啊……对了,你摩托是不是还在美术馆?你那会儿怎么把我运到你家的?”“呵,打车啊。你都晕了,我怎么载你?”好吧,送我回家,第二次,最后一次。这一路竟然有微风。到了家门口,他把手机递给我,“这次你把号码输完整了。”我低头,很没底气地说,“我们不要再联系了。”“……为什么?”为什么?因为我配不上你,因为我对你很心动,因为我不想只跟你玩玩,因为到时候我会抽不出来,“因为我有男朋友了。”他沉默了。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于是战战兢兢开口,“你是不是在想,我是个很坏的女人,有男朋友,却和你……那个?”我虽然编了谎话,可我并不想给他留下坏印象。我在乎他,我想让他记忆里的我,和他初次的□一样,单纯美好。他还是沉默。我沉不住气了。我坦白,“我没有。”他仍然只看着我,不说话。我继续坦白,“没有男朋友。”他松了口气,点点头。原来他是在赌。“输号码。”不放弃。事实是,“我们……不可能……我是离过婚的人……我和你……不可能……你懂不懂?”“输号码。”“你别任性。”“输、号、码。”我接过来,认命地输完,递还给他。然后听见自己的手机响起来,又断掉。他满意地点点头,收起手机。该说再见了。我却说不出口。他的魔力又罩过来,我只能站着,拔步不得。他把我揉进怀里。好一会儿,他的声音穿透厚密的发丝钻进我耳朵:“我今天,很高兴。那个……我很喜欢,很喜欢。”八如今我看男人,看的是骨头。看骨骼骨架,看骨气风骨。真正的美男子,必然要有副好骨架,这是基础,是必要不充分条件。身体的骨架要有黄金比例,再往上充血填肉,才造得出堪比希腊诸神的完美身材。骨架不及格,任凭肌肉练得再好,都只能是个菲尔普斯。面孔亦然,骨骼凸凹有致,才雕得出深邃的眼,塑得出性感的腮。这是外在。风骨是内在。他可以没有顶尖的头脑,可以没有权贵的家世,可以没有广博的见识,可以没有高薪的工作,但他,一定要有骨气,一定。高铮显然通过了这两关。他的骨头,不论品相,还是内髓,都足以令我沦陷。或许对风骨的审核仍需更长时日,可在骨架上他可谓翘楚——我下午看得摸得清清楚楚。我躺在床上想:我得离开,在完全掉进去之前。他是白纸,我是油画,我俩不可相提并论。他年轻,他不在意,他需要好画家去上色,他的眼里只看得到激情,看不透未来,我不能像他一样盲目一样不懂事。若我还豆蔻,若我还清白,我会疯狂地和他钻进火里。可如今的我,负担不起他。高铮他不该是我的。有种爱情,来不及开始,主角就失恋了,因为她必须选择退场,必须的。身上还染着他的味道,这个夜里我很晚才睡着,可我睡得很好。梦里遇见机器猫,我说,借你的时光机给我用一下。它很慷慨。我兴奋地跳了进去。时光机带着我在隧道里向着过去飞驰,飞了很久。我问它,怎么还不到?它说,好几年的光景,路途比较远。后来飞得我都昏昏欲睡了,才见到出口,我立马精神抖擞,蓄势待发地跳了出去。这一跳,我猛地睁开了眼,看看四周,我的卧室我的床,睡裙还是昨晚穿的那条,桌子上的盘是前晚他送来的那些——看来我穿越失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