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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意了,多消遣消遣别人;阴沟里翻了船,那就多被别人消遣消遣。这样的道理,多浅显,我一直都懂。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有点短小_(:з」∠)_昨天求作收,果然涨了一个,好满足_(:з」∠)_不知道是哪个小天使收的,么么哒╭(╯ε╰)╮☆、chapter09做了个梦。梦到小时候,妈妈将我抱在怀里,教我认字。“方呢,是你爸爸的姓;束呢,是妈妈的姓;珺呢,是美玉的意思。来,读,方束珺。”我跟着读了一遍。母亲点我的头,纠正:“珺是第四声,不是第一声。”我反驳:“可是第一声好听。”母亲笑。我看不清她的脸,但是她轻柔的嗓音却一直在耳边。我知道,其实我的母亲早在我六岁的时候,就因为我失踪的缘故,抑郁而终。但是梦中,我却能真真切切感受到她的温度。母亲说:“我们束珺累了,睡吧。”温柔的嗓音哼起摇篮曲。我睡得异常安稳。第二天,我从睡梦中睁开眼,余光捕捉到房门正在合起,一抹背影消失在门后,像极了荆卓明。似乎刚刚从房中踏出。空气中除了药水味,似乎还有一丝荆卓明的气息。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魔障了,怎么处处能看到荆卓明。伸手探向身侧,双人床的另一侧,还留有余温。吸气、呼气,再闭了闭眼,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情绪。眼睛会骗人,气息会骗人,但是温度,不会骗人。他确实来过,并且在我醒来之前离开。为什么?决裂到了这一步,为什么还要这样?我长久地愣怔在床上,直到他留下的那点温度慢慢消失。随后洗漱、用早餐。一整天,魂不守舍。此后三天,荆卓明夜夜必来,抱着我入睡,我不敢动,怕一动就惊醒了现下匪夷所思的平衡。每每装睡装得很辛苦,直到即将天明,他走了我才能胡乱睡一会儿。我并不清楚他的想法,更不清楚自己的想法。怎么会清楚呢?所有的怀恨在心在他抱住我的一瞬间,尽数化为乌有。所受的带刺苦果,自己咽下,划得喉咙满是鲜血也不肯吐出。已然失去了本我,又怎么会清楚。多可笑。直到第五夜,他带着满身沐浴也未能完全洗尽的酒气,照常过来,搂着我躺下。搂得很紧很紧,几乎让我以为他还很在乎我。我猜,他醉了。他开始说话。他说:“一辈子那么长,爱情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束珺,为什么你就只看得到爱情?”我闭着眼,听他醉言醉语。他说的不对,我并不是只看得到爱情,我也能看到别的。比如,在我生命的很前一部分,我看到的只有怎样弄死别人,怎样保全自己,血腥与肮脏与我为伴。他的出现,教会了我爱。在这份爱里,真诚、包容、甜蜜与幸福占去七成;其余三成,皆熬作思念。他给了我从没有想过的生活。食髓知味,这么甜蜜,教我怎样戒掉?荆卓明叹息,我伸手去抚摩他的脸,一切出于情不自禁,却忽的被他一翻身压在了身下。细细密密的吻落下,隐忍、火热,一路燎原。我不明所以,问:“为什么?”他看了我好一会儿,吻住了我的唇,很久很久,久到我的呼吸开始急促。我闭上眼。他说:“束珺,你看,让你满足,是这样的轻而易举。”我不懂他想说什么。“只要对你好,你就像个蠢货一样将自己洗刷干净双手奉上。”荆卓明看着我,我不知道醉酒的人还可以有那样充满审视的目光,“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痛。”这情势转变得不算快,我却思维凝滞,僵硬在床上,不知作何反应。对面荆卓明忽然换上一副表情,似笑非笑,莫测高深,恶意揉捏:“束珺,你快乐吗?”我快乐吗?他太温柔,他能给我最好的。比如现在。他无处不在,我能感受到他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火热、灼烫却又异常温柔。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我被蛊惑,几乎想要点头,但他意味不明的目光触痛了我。不,我不快乐。我摇头。“你看,你明明很快乐。”荆卓明的手,探进我的衣物,覆上了脆弱之处,稍一用力。我痛得弓起了身体,浑身是汗。“给你快乐最多的人,往往才能给你致命一击。”我从来不知道他可以那么残忍,一边亵.玩,一边解说。是啊,他给我最多快乐,他有能耐给我致命一击。荆卓明抚上我腿上的石膏,欺身上前,将我的双腿分开,摆成屈辱的姿势。我想,我大概可以死心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大概就要结束了。我没有任何动作,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看他宽衣解带,慢里斯条。他抵上了我。我闭眼。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僵持许久,却不想他没有任何动作。我睁眼一探究竟,却见他看着我,目光渐渐变冷。“就算我这样对你,你还是准备留着它?不打算用它弄死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荆卓明指间夹了一枚刀片,寒光闪闪,亮到我眼前。我在袖口藏了一枚刀片,在此之前,我以为没有人会发现。荆卓明问:“还是,你想死?”死?我摇头。我从未想过死。从五岁到十九岁,我一直活在一种叫做如何活下去的游戏里。每一年、每一天、每一刻、每一分钟,无限死循环。生命对我而言,实在太过可贵,我怎么可能会去想死?但是,人总是会死的,没有谁能够避免。我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思考:万一将来我死了,我会是因为什么而死?临死前的那一刻,是什么场景?谁会在我身边?至于死后,深埋漆黑的地下,一只骨灰盒如何能安抚孤魂?如此等等等等。还没死,却几乎将死后所有的事已经考虑得七七八八。平白操心无数。我没想死,却有人想我死。荆卓明的手搭上了我的脖颈,我以为他会掐死我。但是,他没有,手往下滑,拉低我的衣领,停在了我的锁骨,那里纹了三个小字,荆卓明。那是热恋期间纹上的,我觉得是一种象征、一种所属,荆卓明却觉得我是平白去找罪受。为此,他很难得地生了我两天气。他头一回生闷气,我见他闷闷不乐,觉得异常好玩,百般逗他笑,却均以失败告终。我记得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记挂你一天,然后念着念着,我们就都老啦。到那个时候,我再看到这个纹身,会觉得我们真的相爱了好久好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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