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遐州急得使劲挣扎道:“不行!你不能自己冲出去!王庭之内,突厥人凶悍异常,你手无寸铁如何逃得脱!”喧闹中,他听见楚凤歌模模糊糊笑了一声,他说:“我不出去,我还要陪着你拿情报,陪着你回大邺,陪着你一辈子到老,不能现在就死。”苏遐州眼圈发烫,恶狠狠道:“你他妈现在这个时候跟我说这些!”楚凤歌扯了点干草盖在两人身上,语气还很轻松:“我岂非一直都爱跟你说这些?”看门人已经走到了距离他们不足一丈处,楚凤歌附在他耳边,呼吸撩的他耳廓又麻又痒,他说:“先生,我喜欢你。”这句话他说了很多次,无数遍。每一次,都是这么认真,这么虔诚。他何德何能,能得到一份这样干净、热烈又偏执的爱。苏遐州死死咬住了嘴唇。看门人的脚步听在距离他们仅有半尺远的地方,他调转了身体,搜寻别的地方去了。苏遐州被楚凤歌护在身下,几乎是哽咽着吐出一口气,然后看着看门人搜寻无果,认定是群马发疯,呵斥着乱跑的头马,拽住马笼头,又喂了它一把豆饼。马厩中又逐渐安静了下来。直到看门人将火把插回门上,回到他睡觉的老地方,躺着不动了,苏遐州才敢微微活动一下僵直的身体。他无比庆幸,马不会说人话。而他们所在的,是突厥王庭,而不是遍地灯火的大兴宫。整个马圈都是黑的,守门人手里只有一支火把,只能照亮方寸之地,他们才躲过了一劫。这会儿,他也想明白楚凤歌的打算了——若是能趁暗不被发现,就猫着躲过去,若是被发现了,就索性出其不意,暴起扭断守门人的脖子。苏遐州一阵尴尬,亏他刚才以为,楚凤歌为了保护他,要冲出去挡枪……他为什么会有这么令人窒息的想法!一定是被身上这死孩子传染了!正当他把脑袋埋在干草堆里无颜抬起来的时候,肩膀被人拍了拍,苏遐州从怀里摸了火石出来,伸过脑袋一递,脸依旧埋在草里。手上一轻,楚凤歌的声音在他耳畔带着笑意道:“先生,你怎么了?”他道:“让我猜猜,莫不是听到我说要跟你白头偕老,感动了?”“还是我说喜欢你,害羞了?”“还是——”苏遐州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道:“赶紧打你的火!!!”楚凤歌从善如流,乖乖拿起那两块火石,对着一小撮毛茸茸的干草,一下一下,敲击起来。可他唇边那一抹揶揄的笑意,却怎么也掩不住。苏遐州一边警惕着周围的马群和守门人,一边抬头看了看夜空——草原的夜空格外黑沉,也更加辽阔,抬头望去,只觉得自身如一粒渺小的尘埃,和漫天闪烁的星斗沉默对望。耳边,是楚凤歌惊喜的声音:“打着了!”苏遐州赶紧低头一看,就见一簇暖红的火苗在楚凤歌双手之间跳跃着,霎时就扩大了不少。两人不再废话,掏出那副铠甲,又在上面洒了狼血。随后和来时一样,悄无声息的潜出马厩。很快,马厩的方向愈来愈亮,红光照亮了漆黑的夜空。守门人惊恐的声音响起来:“来人啊!救命啊!救火!!!”两人一路走,一路看到原本已经沉睡的突厥王庭被逐渐惊醒过来,由近到远的窗子里依次亮起灯光。或穿皮袍或穿白袍的人跑出来,都是满脸惊慌的不知所措。逆着人流,两人回到可贺敦的寝殿,再次合上了大门,外面的喧闹顿时被彻底隔绝。苏遐州端起一直温着的药汤,轻轻拍了拍昏睡未醒的小姑娘:“可贺敦……醒醒,起来,把药吃了……”第二天,随着火被扑灭,那副沾着狼血的铠甲被发现,一个可怕的传言在阿史那部流传开来——长生天即将派下它永恒的使者,草原狼群来血洗突厥王庭!这谣言不知从何而来,却因为接连两次的铠甲狼尸愈演愈烈,虽然后一次只是铠甲上沾染了狼血,但在迷信的牧民们口中,已变成了血盆大口的狰狞无头狼尸。苏遐州道:“都是无头狼尸了,又怎么能血口狰狞呢?可见传言不真,可贺敦不必放在心上。”经过几天的疗养,可贺敦已经退了热,只是还有些虚弱,加上传言这么厉害,她有些不敢出门。色蓝这几日也难得没有来找可贺敦——部族人心惶惶,反正春天已至,他在部署着提前返回夏日牙帐,忙得不可开交,这几天就准备全族开拔。可贺敦眉目间依旧一缕愁容,轻声道:“可是第一次出现的狼尸,是在我的窗台上,我总担心惹怒长生天的……是我……”楚凤歌正笨手笨脚收拾要带走的东西,闻言道:“哦?莫非可贺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么?”小姑娘眼中划过一丝犹豫,最终还是道:“……没有。”苏遐州和楚凤歌对视一眼。既然这个程度的压力,可贺敦还是不肯说,那……也只好对不起她一次了。两日后,部族开拔。一开始便不太顺利——莫名其妙的,今天东家丢一只母羊,明天西家少一只羊羔,陆陆续续,也有十几只羊失踪。哪怕牧民们带着猎狗日夜巡逻,还是阻止不了家中羊圈屡屡失窃。在草原,羊和马一样,是极为珍贵的财产,少一只都心疼得滴血,况且羊丢得诡异,每次只少一只,又没有狼群偷袭的痕迹,事后也没找到过尸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