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林嘉誉的别墅离高速路口很近,走环城高速,不堵车的情况下半个小时就能进城。但是,今天是周五。他们坐上车,才刚刚开出小区。导航显示,进出城的高速路段全都堵成了深红色。真等他们成功挤进市区,恐怕饭店也全都关门了。“不然……我们还是回去吃泡面吧?”余笙见他停在大门口不动了,明显是不太想进城,便主动提议。“其实,我也经常吃泡面。”男人目不斜视地说:“总是吃泡面对身体不好。”余笙寻思,他也没资格说这番话。他们最终决定还是在郊区找个饭馆不往城里挤了。选来选去,选了一家林嘉誉曾经去过的新疆烤串。这家店建在清濮江的江边,即便远在郊区,生意还是非常好,店门口停满了车子。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停车位,下车前,林嘉誉说:“我跟老板还算熟,让他给我们留包厢了。”余笙发现,这个人对吃东西还挺有讲究。上回在纽约,他能把藏在小巷里的各种馆子如数家珍。余笙想,他肯定是喜欢美食的。然而,他还是会选择用泡面糊弄了事。至于理由,无非是为了节省时间。他的工作强度本来就大,长此以往,肠胃迟早会出问题。她自己深受肠胃炎烦扰,犯起病来苦不堪言,她不想林嘉誉也变成这样。稍微提醒一句,应该……不算多管闲事?余笙这么想着,便下意识地唤他:“林先生——”“叫我名字就好了。”车载音箱正在播放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女歌手哀伤精致的高音盖过了他的话语,余笙没有听清。“不好意思,你说什么?”歌曲唱到“I。'll remember to love”时停住了,林嘉誉关掉音箱,车子里只能听见空调呼出暖风的声音。他迎上女孩的视线,路灯昏黄的光芒从高处坠落,为他棱角分明的脸庞绘出阴影,也为他凉薄的表情染上暖意。“我说,叫我林嘉誉就好。”余笙感觉心里头有只小鱼浮上来吐了个泡泡,又潜回深暗的水底。可是那个小泡漾起波纹,圆圆圈圈,皱了水面。“那你也一样。”她固执地说。“你也不要喊我老师了,可以吗?”她眼睛里好似散落了星子。不敢太明目张胆的期待,小心翼翼的试探,都在她眼底交织闪烁。秋凉,林嘉誉没来由地感到一阵燥热,难以消弭,便轻轻挪了挪身子。穿得太厚了?他没有过多在意。“好。”他答应了女孩的要求。“余笙。”原来,自己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来是这种感觉。她心满意足,嘴角勾起恬淡的弧度,如新月的芽儿般轻巧温和。“谢谢啦,林嘉誉。”-每次和林嘉誉前往公共场合,余笙都觉得他们在演谍战剧,剧情则是使出浑身解数潜入敌营。一顿饭吃得提心吊胆。好吃是好吃,但是担惊受怕,入口的滋味多少也受到了影响。不过,有惊无险。除了服务员试图索要签名跟合照,没有发生别的意外。而林嘉誉也耐心地圆了服务员的小愿望。余笙全程低着头,做贼心虚。也不知道别人看见她是什么眼神。她没敢看,怕那些人记住自己的长相。回到小区,她闷在胸口的气才缓缓吐出去。林嘉誉还在开车,只是用余光扫向她,说:“你要是不喜欢吃,可以直接和我说,不用强迫自己。我这个人不挑食,什么都能陪你吃。”余笙马上明白他误解了自己的叹息。“不是的,我只是怕给你添麻烦。”余笙说:“总是有狗仔跟踪你,万一传出什么乱七八糟的谣言就不好了。”“只是吃饭,他们能做什么文章?”余笙随便想了想,都能想出一箩筐吸引眼球的标题。别说他被拍到和异性一起吃饭了,就算只拍到他一个人吃饭,狗仔也能编出“林嘉誉疑似失恋,伤心吃独食”这种新闻。更何况,和他吃饭的这个人,饭后还跟他回了家。余笙不自觉地左右张望,害怕树丛里藏着狗仔,正举起长-枪短炮对着他们。回家后,林嘉誉又一头扎进了工作室。直到深夜十二点,他除了中途去了一趟卫生间,其余时间都待在里面没出来。余笙担心的全都是多余。她原以为,同住一个屋檐下,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孤男寡女很容易惹出尴尬。结果,她都躺在床上准备睡了,也没再见到林嘉誉的影。迷迷糊糊之间,余笙梦都做了好几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