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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连播都开始了,母亲还没回来。我也懒得再等,就自己先吃。夏天的饭最好打发,蔬菜丰富,矿物质和维生素绝对不会缺乏。我一个人吃了一盘凉拌西红柿,打算回头再给母亲重拌一盘。让她老人家也消消火,大夏天的。快两点的时候母亲回来了,一进门就说渴死了,快给妈倒杯水。我赶紧从凉杯里倒了一杯水端给母亲,她一气喝了下去。母亲身上是有些大家闺秀气质的,很少有这样豪爽的举动。我有些诧异。我说:“您慢点行不,怎么渴成这样了。”母亲缓了一下说:“一个同事闹家庭纠纷,去调解了,大热天说的我口干舌燥。总算还有些结果。”我说:“您老人家啥时候变成居委会大妈了,连别人的家庭纠纷您也管。清官难断家务事,您调解得了吗,怎么越来越爱多管闲事了。”“怎么叫多管闲事,你这孩子越来越不像样子了。不要摆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这种姿态,这种姿态对一个年轻人的发展是极不好的。更何况要不是我们及时赶到,小吴子早跳楼了。”“不值得吗,过不下去离吗。干吗和自己过不去,干吗要跳楼。都什么年代了。”“什么年代了!不管到什么年代了,离婚二字都不是随便说出口的。你以为你多读了几本书,多上了几天学就什么都懂都了解吗?你知道真要破坏一个家庭有多难多痛苦吗?”“反正我认为长痛不如短痛来的痛快。”“就图痛快吧,人有时候不是为了痛快活着的。”“都要跳楼了,还过个什么劲儿。”我撇撇嘴不愿再和母亲说,根本没有共同语言。“这几天和艾青谈的怎么样。人还可以吧。”沉默了几分钟母亲开口问我。“西红柿才叁毛一斤,又大又红,味道挺好的吧。”我打岔说。“问你话呢!”母亲提了提嗓门。“大夏天的您就少操点儿心行不,小心上火。都调解了一上午了,您老人家也不闲累。”“算了,算了。一辈子不管两辈子的事,随你吧。”母亲拉下脸来只管往嘴里扒饭。“我们谈的很好,行了吧。都几点了,好好吃饭吧。”我说着给母亲的碗里又添了些米饭。九大嘴今天一下班就跑来说他的几个朋友想见见我,且其中一位还有斗室一间,正可海阔天空。我给母亲留了条子让她老人家别等我吃饭。那斗室也就十几个平米。墙角摆了张单人床,墙上挂了把吉它。床边是一张写字台,上面摞满了书。和门正对的墙角摆着一只煤油炉,已经熏得没有本来面目了。几个可以称为凳子的各种形状的东西散布在地上。是一个非常散漫没有多少装饰的房间。里面的三个小伙子都挺精神,也挺有个性。一个梳着寸头,眼睛特亮。一个穿件白色的大T恤,胸前一只乌黑大手。还有一个带着副眼镜,有一种很忧郁的气质。我站在门口打量这间小屋的时候,里面的三个小伙子也在打量我,并且热情的把我往里让。那个梳着寸头的撞了撞艾青挤了下眼睛。我权当自己没看见。“我介绍一下,这是肖冬玉。”艾青指着我说。我微微笑了笑。艾青接着说,“这是……”我打断他说:“我来猜猜好吗?”艾青看着我笑了一下。“你是赵建新。”我指着梳着寸头的小伙子说。“猜对了。”建新做了个OK的手势。“我自我介绍,”大T恤说:“我叫陈振华。他是我们的小说家刘风。”带眼镜的小伙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赵建新说:“艾青,你艳福不浅啊。你的感情故事又要增添新篇章了。”艾青皱了下眉。我笑了下说:“艾青你什么时候讲给我听听,我最喜欢听故事,尤其是情感故事。”“来来,把招待冬玉的东西都拿出来。”振华细心的岔开话说,“你随便点儿。我们和艾青都是哥们。”“我这人一向随遇而安。”我说。他说:“那更好。”说着就转身把写字台上的书都扔到被子后面。我注意到那个刘风始终没有说话,他只顾把能当坐具的东西摆好,又去洗了杯子,也就是各种形状的罐头瓶子。振华倒了四杯啤酒说:“艾青,你招呼冬玉,我们大家自便。”说罢自己端起一杯啤酒喝了一口,然后把啤酒放在写字台上,又取下墙上的吉它,自弹自唱起来。建新也大呼小叫地端起啤酒和刘风对饮起来。我丝毫没有被冷落的感觉,只觉得有些新奇和兴奋。这才是最惬意的聚会。我庆幸认识了艾青,遇上了这帮男孩子。艾青给我倒了一杯香槟,又把几袋锅巴、麦圈之类的小食品撕开了放在我面前的一个箱子上,说这是专门招待我的。我说了声谢谢。我和艾青面对面坐着,他喝他的啤酒,我喝我的香槟,好像两条平行线。我自顾自吃着喝着,听着振华颇有摇滚韵味的歌,觉得自己从认识艾青的那天开始,就和过去发生了断裂,今天的我模糊,昨天的我更像蒙着纱幕般朦胧起来。艾青开始和我很亲密的说话,仿佛我们已经认识了很久。我问他常这样聚吗?他说他们常常这样,该说的都说了,不该说的永远都不会说,就这样乱吃乱喝一气,胡乱讲一阵笑话,然后说声再见就各走各的路了。他的嘴真的很吸引我,一股子淡淡的啤酒味直往我的鼻子里钻,我伸出食指摸了摸他的嘴唇,心尖颤颤的。他愣了愣。“我是不是很轻佻?”我问。“不。”他只说了一个字。我的眼光散淡起来。振华正在唱罗大佑的《光阴的故事》。“流水他带走古老的故事改变了两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流泪的青春。……”“多么伤感的旋律。”我感叹。“青春总是在不经意间流走。”他说。我忽然有些伤感,青春啊,为什么总是这样潦草。“振华,唱一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我说。“听着,肖冬玉开始点歌了。”建新喊。振华开始唱。他的嗓音特别适合唱这种歌。刘风好像在谈文学。并说自己最崇拜卡夫卡和萨特。建新则一个劲的嘲笑他,并无豆腐块大的文章发表,邮票倒赔了不少。哈哈。刘风装出很蔑视的样子灌了一口酒。“别的别的哟~别的别的哟~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我说大嘴……”我有些得意忘形了。“你叫我什么?”他两眼放光地看着我说。我调皮的眨眨眼睛说:“叫你大嘴,不高兴吗?那我以后不叫了。”“你尽管叫。我一直为自己的大嘴自豪,吃四方吗,就是没人欣赏,总算有你这个知音了。”我听见建新在乱说话。“我想问你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都是你搅的。”我拍拍头,他顺手拉住我的手握着,说我的手很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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