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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怕老爷找裴老板麻烦吗?”喜伯担忧道。“为了个上不得台面的理由,跟一个在他眼里无比下贱的戏子歌‘女’过不去?”沈璁不屑道:“沈克山好面子,他跟我不一样。”“在上海滩混了这么多年——”他一边说着,一边取下挂在衣帽钩上的围巾,转身离开前才道:“他要脸。”第11章 平安夜裴筱一直在床上赖到了快五点,上海的冬日,这时候天都快黑了。看着窗帘外的光一点点暗下去,可沈璁还是没有回来,他才懒懒地从床上爬了起来。进浴室前,他刻意拉开了窗帘,果然,等他洗完澡出来,一套干净的衣裳已经摆在了床上。喜伯送来的是一套马褂长衫,样式普普通通,甚至还有些过时,但能摸出来用的是极好料子;是男人的衣服没错,但好像并不是沈璁的。因为沈璁要比裴筱高大许多,肩宽背阔,但裴筱穿戴好后却发现,这衣裳居然意外的合身。“咚咚咚——”就在他疑惑时,房门被人轻轻扣响。“进来。”“裴老板。”喜伯低着头进屋,手上端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少爷很少在家用饭,屋里没有厨子,吃食备下得也少,你将就着用点。”“车子已经在楼下等了,裴老板打算什么时候走,可以随时吩咐。”虽然话里没有什么太明显的情绪,但作为夜总会里八面玲珑的交际花,裴筱自然是懂得人情世故的;他知道喜伯这便算是下了逐客令了,而且好像莫名带着些不悦。“麻烦了。”他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客气地道了谢,便看见放下碗后转身已经走到门边的喜伯却突然停住了脚步。“倒还挺合身。”喜伯眼神打量了裴筱一圈,“总算老头子还没老花眼。”“这衣裳是少爷十几岁时候穿的,那会的男孩子长得快,今年做的衣服,明年就穿不上了;我看着这料子好好儿的,就没舍得扔,一直放到现在,果然跟裴老板的身量相当。”说完,他便转身推门走了,只留下裴筱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卧室里,眼神一点点暗下去。刚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时,裴筱就看出来了,喜伯转身离开的样子明显是不愿多留的,就像对方之前跟他说话的语气一样,淡淡的,很显然并不打算跟他套近乎。那为什么还要跟他解释这么多?他隐隐有种感觉,喜伯是想告诉他,这是沈璁小时候的衣裳,穿不了了,不要了,所以,他也不用像第一次那样,再把东西送回来了。这是沈璁的授意吗?让他不必再费心寻些由头,当做二人再次见面的借口。他也很希望是自己敏感,想多了,但当他试探着将手伸进衣兜里,果然还是摸到了厚厚的一沓法币——足有第一次的三倍还多。这么些钱,放到普通人家,够精米细面地吃一年饱饭了。外面人都说,沈家七少爷出手阔绰,果然不是瞎掰的。裴筱盯着手里的法币,微微牵起嘴角,露出点苦笑。钱既然能揣在兜里,这事就算不是沈璁的授意,他也一定是知道;裴筱只是后悔,后悔中午迷迷糊糊的时候,为什么要拉住沈璁的手,让他赔那身衣裳。沈璁还是跟以前一样,太温柔了,温柔得让他一时昏了头,居然生出了点荒唐的非分之想。现在这些钱,莫说是赔上那两身被扯破的旗袍,省着点花,开间裁缝铺子卖旗袍也够了——再加上身上这套马褂长衫,裴筱明白,沈璁这是打算彻底跟他断得干干净净,再也不扯上任何关系了。没有想象中的痛彻心扉,也没有话本戏文或爱情电影里那些顾影自怜,对镜垂泪的桥段,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沈璁是什么人,能垫着脚从对方身上讨来点温柔,已经是赚来的了。人在脆弱的时候或许都会有些短暂的幻想,但他现在已经醒了。因为都是北方人的缘故,喜伯的手艺是他久违了的家乡的味道,他安安静静地吃掉了一整碗馄饨,汤都没舍得剩下,然后坐进了那辆凯迪拉克,临走前,还客气地跟喜伯道了谢。还有那沓子法币,他也没忘记拿走。同样的手腕玩两次,不止沈璁会感到无趣,连他自己都觉得没什么意思。他不怕沈璁像之前那样,粗暴地进/入自己的身/体,但他怕对方的温柔会像一条毒蛇,钻/进他的心里,就不肯再出去,还要骄傲地吐着蛇信,嘲笑他愚蠢又贪婪。这次沈璁是玩够了,他也不想再继续。收了钱,他在沈璁眼里才不会是个麻烦,这样他们才能彻底两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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