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本章免费)
我和白露互留了电话,然后分手。
我对这次艳遇颇为得意,如果老在那所学校里待着,是无论如何也见不到白露的。
这样的女人可遇而不可求。
我只是在一个恰当的时间,一个恰当的地点,说了许多恰当的话,做了许多恰当的事,一切,顺理成章。
我突然萌发了请客的冲动。
我不是任何时候都发疯的。
我们仨在学校食堂里摆了很丰盛的一桌,有鱼有肉、有烟有酒。
马超余亮简直被我的举动感动得热泪盈眶。
我们抽着家里拿来的烟,喝着小酒,猖狂地哼着歌。
坐在我们旁边的另一群小子显然忍受不了我们的噪音,开始蠢蠢欲动了。
打架在这个学校是跟洗脸和上茅房一样普遍的事。
比如,在课堂上,如果你深情地往操场上看上一眼的话,会首先看到一个像刘翔一样奔跑的人,然后在他身后,奔跑着另一个阿兰·约翰逊式的人物,后面的人拿着菜刀,追赶前面的飞人。如果你的视力足够好,你会透过残缺的玻璃,马上认出那两个人居然就是你的老师!于是,你们来了精神,在教室里给老师加油。
你更可以从书包里抽出砍刀,打开窗户,对着前面奔跑的手中没家伙的老师说,接着!嗖,一道寒光就飞了出去。砍刀很长很窄,显然比菜刀更具杀伤力,这样,他们二位立刻就调换了位置,拿砍刀的追拿菜刀的了。
我们仨在食堂热火朝天地打了一架,而且打得相当投入。
马超在这场战斗中消灭了两个,自己挨了一啤酒瓶,可谓壮烈。余亮消灭了四个,我早说过这小子是打架的好手,如果奥运会有打架的项目他铁定扛一金牌回来。美中不足的是他腿上挨了一刀,流了很多血。我消灭了三个。我的三个啤酒瓶准确无误地砸到对方的脑壳上,他们的脑袋就盛开出三朵美丽的花,我想起郑钧在《怒放》中的呐喊:怒放!怒放!
我们仨最终被赶回老家,因为这场架打得太狠,有五位同学住院。
学校让我们回家,闭门思过。
我真是太喜欢闭门思过了!
不用在那该死的学校里待着,一直是我的理想,没想到一场架就轻松搞定了。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说,我是王梓。我说,是你啊?我说,马上到!
只有白露的电话才能让我这样没出息。
我迅速让马超余亮在我眼前消失,他们在这个时候消失我只会感激他们。然后我回家洗了澡,刮了胡子,往身上撩些香水,来一背头,周润发式的。然后套上西服,打上领带,顺手拿了几根老爸的雪茄,这种烟抽起来很有男人味。
收拾完了,往镜子前面一杵,总觉得不太对劲。
我的手机又响了,是老爸,他在电话里给我通报了一件特大喜讯,他要跟我妈回老家,而且是三天!老爸要我自己照顾好自己,冰箱里已经给我准备好了食物。我说:“你们放心吧,为什么不多住几天呢?”
接完电话我就把手机扔了,舒展在我爸妈的大床上。
天意,真是天意!
我骑摩托车去接白露。
她穿得太有品位了,品位的我一时无语,拼命咽口水。
白露盯了我足足有十分钟,从上到下,从里而外,唏嘘不已。最后,她郑重地问我:“老实说,你以前是干哪行的?早已不是处男了吧?”
我说:“你也忒损了吧。”说完,献上了准备好的鲜花。
白露并没有吃惊,做一脸幸福状,娓娓说了声谢谢。我说:“谢什么啊,路上拣的,扔了怪可惜的。”我们俩就都笑了。我说:“宝贝,咱们去哪?”白露搂着我的腰,说:“你去哪我就去哪,反正你今天休想把我给丢了!”
我带白露轧马路。轧马路是我的绝活。
白露坐我身后,紧紧搂着我,我们就颇像两只美洲树蛙。
我们在摩托车上说话,她认真地听我恶毒地评论着街上的行人,我损人的本事是有目共睹的。说的高兴了,她就坐在后面咯咯地笑,可爱至极。白露说我的眼光很毒辣,可以当作家了。我说,我现在就是“作家”,天天坐在家里。
白露紧紧搂着我的腰,风把她的头发拽起来向后抛,很美。
她说:“你可真调皮,像个孩子。”
我带她去了广场。
我们先在那里晃晃悠悠,后来我牵她的手飞跑起来,像俩笨重的企鹅。
我们一起吃了饭。那地方确切地说像个酒店。
我们要了很多菜,一箱啤酒。
酒店里的摇滚艺人操练着畸形的嗓子。
一个可怜虫愤怒地喊着:“找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
鼓掌!我是说,我站起来鼓掌了。
白露瞪我一眼,说:“这是人唱的歌吗?”
我就只一心一意地吃饭了。
饭后,我带她去了“金手指”。
“金手指”是一家可以克隆人体器官的时尚店。
我说:“咱们留个纪念吧。”
她说:“好,我要你一辈子都记得我。”
我们决定各自克隆身体的某个部位,交换,收藏。
我们走进克隆的小屋,里面很暗。
十分钟后,我们走出来,我们的身体已经克隆完毕了。
我们捧着盛有克隆的盒子,像在举行一场仪式。
我想笑,却不敢。
我们彼此交换了盒子。
白露先打开了我的,然后猛地合上,小脸儿很红。
我克隆的这个器官让她有些难为情了。
白露咬着牙红着脸说:“流氓!”
我说:“你也没说哪些部位是不允许搞的啊?”
她就不再理我。
和我这样的人讲道理是没有用的,我通常喜欢胡搅蛮缠。
我想打开白露的,被她止住了,她说:“以后再看吧。”
我说:“以后是什么时间?你克隆的部位不会和我一样吧?”
她就装出很生气的样子,说:“我才不像你那么流氓呢。”
我说:“好,我以后看,到时你来告知我。”
她低头,说:“嗯。”
晚饭是在家里做的,白露的手艺好得要命。
我们洗好菜,白露系上我妈的围裙,很像那么回事。
我给她打下手,递个盘子拿个碗的,对她完成的每一道菜做出精确的评价。
为了烘托气氛,我找了两根很肥的蜡烛,点上,整个屋里就变得浪漫温馨起来,空气里飘荡着女人的味道。
我们彼此凝望,红烛摇曳,白露的脸看起来红红的。
她的睫毛底下是烛光遮掩出的小小阴影。
她的身子小巧,映在墙上的影子就显得非常好看,像件工艺品。
我说:“你今晚可真漂亮。”
白露就撩了撩她的头发,簌簌的,我想起秋叶落地的声音。
她给我的联想总是唯美的,飞扬的。
我感激她的美,因了她的美,我的生活才有了改变。
我原以为自己会迅速老去,死在那所学校,而现在,我获得了新生,尽管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们这种关系能维持多久。
我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吞噬着她。
我像一个白痴,一座雕像。
她扑哧一下笑了,她的嘴唇那么红,泛着宝石的光。
她说:“你看所有女孩子都这样吗?”
我说:“不,别的女孩看我的时候才这眼神。”
她哼了一声,说:“臭美。”
她说:“咱们喝酒吧。”
我们就举起酒杯。
我突然想起酒店那哥们儿来了,我仿佛听他在唱:找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
不禁身上打个激灵。
我们把酒倒进肚子里,肚子是酒的葬身之地。
白露酒量惊人,喝水似的。
我说:“你可真行,你家是酿酒的吧?”
白露迷离地看着酒杯,说:“我男朋友喝酒,我经常陪着喝,练出来了。”
我们似乎第一次提起她的男朋友。
她原来是有男朋友的。
那,我算什么东西?
我的酒醒了。
我不想喝酒了。
白露不是我的,白露不属于我。
我们只是偶然相识,偶然相知,说几句无关痛痒的话,然后各自纷飞。
我不了解她,至少是不太了解。
实际上,一个男人很少真正了解一个女人。
我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这是一个边缘,爱的边缘,我在边缘漫步,徘徊,欣赏着对面的风景而没有勇气跨越障碍。我一直企图麻痹自己,忘掉白露是有男朋友的。我想,真正爱一个人,可以容忍一切。每个人,对于爱,都有自己的表达。
可惜,我错了,且错的厉害,现实的炸弹砸得我措手不及。
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完整而富有魅力的女人,我看着她,一时忘记了喝酒,原来,有些事是比喝酒更重要的。
“你很在乎这一切吗?”她问。
我当然知道她指的是什么。
我说:“没有,你这么漂亮,没有男朋友才会让人吃惊。”
白露就把手从桌子那边伸过来,握住我的手。
她的手很凉,很白,很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