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在我大二夏天的一场大雨里,我认识了一只蝴蝶。我不经意打开一扇窗户,她就大摇大摆欢欢喜喜地飞进来。她扇动着翅膀,漫动着舞步,花的鬼魂寻找她的前身,蝴蝶,你找到了吗?
蝴蝶终于在我的表格上写下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很简单很美丽,纯,纯洁的纯。我说:“纯是你的名字吗?”她看看我说:“不可以吗?”我说:“可以,就是有点俗。”她显然有些不太高兴,马上问我:“你的名字是什么?”我说:“王梓。”纯伸了伸舌头,说:“你爸不是叫国王吧?”
雨渐渐变小,我和纯的这次相遇就结束了。我把伞收起来给她,我说:“再见吧,纯。”她就回头看看我,微笑,说:“再见了,王梓。”她走了几步,突然回头,说:“王梓,如果有一天,我被妖怪捉走了,你会来救我吗?”我掏出手机晃晃,说:“我会打110。”
我回宿舍的时候受到热烈欢迎,他们恭喜我的这次艳遇。我在网上查了那个月我星座的走势,双子座,命犯桃花。看,一个人的桃花运来了,是怎么挡都挡不住的,子弹也不行!
马超和王磊看到了纯的样子,这俩小子居然敢偷窥。
马超说:“王梓,那妞儿靓嗨。”
我说:“具体一下,到底怎么个靓法?”
马超想了想,说:“牙白。”
我有关于纯的详细资料,这是我的优势所在。约她出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是一个人的语言问题,我深切感受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们一起看电影,让她挑片子,她则弃《星愿》等小女生必爱电影而选择恐怖片,如《山村老尸》,场面恐怖,鬼也长得极丑,每隔一分钟必传来凄惨之尖叫,纯也就跟着叫,整部电影看完,她舒展筋骨,大呼过瘾,我却早已睡着了。
我们一起骑车逛街,我掌舵,她蹬车,偶尔品品零食,她也能耐着性子听我狂批街上的行人,听多了她就问我,说:“你怎么见谁都说二杆啊?”我说:“不是我的错,谁让他们傻?”她后来自己买衣服,黑色牛仔,一整套,从上到下,黑不溜秋。她问我:“好看吗?”我说:“你现在可以马上出国,到南非当间谍了。”
我骑车带她回校,她紧张地扯我衣服,我就故意往沟沟坎坎里骑,车就上上下下地颠簸,她就不得已搂住我的腰,这是一次成功的小阴谋。后来她发现了,说:“喂,你怎么老喜欢往沟里骑啊?”我说:“技术问题。”
我踢球也要纯来观战。她后来告诉我,她其实一直都不喜欢足球,也看不懂。可我那时却执意要她去看,她就老老实实在树阴下打瞌睡。这块足球场对我来说很重要,在我和纯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关联。我后来在这块足球场上遭了黑脚,永远和足球说了再见,就再也没人坐在树阴下看我踢球,给我助威了。
那一场灾难是我和纯的转折点,假如没有那一场灾难,我也许会永远和纯在一起,可历史是不能假设的。
我还领着纯去看我们乐队的演出。我们的乐队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成员就我们几个。余亮来的时候捎了把吉他,他自然是我们的吉他手。我从外系的朋友那里借了把贝司,因为我嗓门大,所以担纲主唱。马超自己买了把贝司,这小子忒有钱。李世民是鼓手,鼓也是借的,敲起来发闷。王磊和佳伟写歌,佳伟写的歌还可以,最起码还能听出些旋律,王磊就是乱写一气了,我在唱王磊写的歌的时候老想往厕所里跑,太恶心。
我把纯领到我们练歌的地方,众兄弟起立,鼓掌,行注目礼。接着我一一介绍:说这个一脸流氓相的,是马超;说那个少颗牙齿的,是余亮;说这个徒有其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是佳伟;说那个四眼田鸡故作少年儿童状的,是王磊;说这个不像好人的是李世民。纯就一蹦一跳和他们握手。纯听完介绍问我,说:“你们就没有一个好人了吗?”我说:“有啊。”就指指自己的鼻子。
现场演奏,我们给纯表演了几首拿手好歌。先是达达的《化学心情下的爱情反应》,然后是摇滚版《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我们几个曾私下里商量,下次演唱会的时候我们四个人就一人戴一红领巾,挎一绿色书包,肩头戴三道杠的大队长袖标。我是主唱,自然是大队长。我演唱了王磊的得意之作《吃拉》,我说过这小子写的歌很让人挠头,我大声喊着:吃完就拉啊,拉完就吃啊……整首歌就这两句,我一边唱脑子里就闪过一个人,他翘着屁股,手拿卫生纸……
我都想吐了。
纯在台下看得目瞪口呆。我本以为她会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的,没想到小姑娘居然如此坚忍!纯给我们鼓掌,天,竟然有人给我们鼓掌?!我们鞠躬致意。纯说:“谢天谢地,你们终于唱完了!”
我问纯,希望她能给我们提个建议。纯说:“我建议,吉他手换了。”点头。“贝司手换了。”点头。“鼓手换了。”点头。“主唱换了。”摇头。我说:“总要保留一个吧。”纯的小手一挥,作刀状,说:“宁缺毋滥!”
我对纯的认识从一开始就存在误解,我那时只觉得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生,外表聪明实际很傻,是大愚若智。直到后来,我才认识到自己错了,她很聪明,一直都是。我自作聪明的事她全都清楚,只是不说。等我和她分手,这些认识就更加深刻了,以至于我感叹她是个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