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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珩挥了挥手,有官府的士兵乔装家仆,抬上来一万一千两金。“这第二笔买卖,您是做还是不做?”“章珩!”章璎忽然站了起来,叫了章珩一声。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叫这一声,或许是因为,他想到了章珩会放弃自己,却没有想到章珩会添一把火。“你恨不得我去死?”章珩直视章璎,心脏抽的发疼,恨的发疼。他仓惶掩盖,言语越发难听,“你与他相去甚远,买一赠一也没有人要。”周旖东像个清醒的旁观者。他觉得章璎可怜,也觉得章璎可恨,心思杂乱如沸水,不敢看向那人明亮的双眼。明明已经脏到泥土里,怎么会有这般亮的一双眼?仿佛他和章珩才是地沟阴暗的鼠辈。而章璎笑起来,“你父亲有这样教导你草菅人命?”章珩红了眼眶,“你有什么资格提起我父亲?一条贱命罢了。”他们兄弟阋墙,如今隔着见不得光的八年,终于要分道扬镳。没有人知道那时候的章璎心中在想什么。他盯着自己的弟弟,直到那道背影消失,才被手掌粘腻的触感惊醒,指甲已经刺穿皮肉。即便是铜墙铁壁,也总有土崩瓦解的一天。匪首走在他身边,“真可怜,长的这样好看,却没有人要你。”章璎没有看匪首一眼,“我是男子,您抓错了人。”匪首先是愕然,而后更加放/荡地笑,“男人更有乐趣。”他抬起自己珠光宝气的手,似乎想碰一碰章璎的脸,又怕手上的戒指割伤美人的皮肤。“你与那个人是什么关系?”章璎道,“陌生人。”匪首没有多问。他已看出来,来赎这富少爷的是富少爷的家人。富少爷的家人却恨不得这奴隶去死,一心要借刀杀人。他也不屑问个明白。“你说,这多出来的一千金,我是否要收下?”“那个人在他心里值万金,而你在他心里只有一千金。”还是用来买命。章璎淡淡道,“您随意。”他分明神色如常,匪首却觉得下一秒就有眼泪会落下来。匪首发出一声叹息,“把人带回牢房。”“那一千两金是否退回去?”年轻的男人眨了眨眼睛,“退什么退,吃到嘴里哪有吐出来的道理?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人活着?”第70章章璎被重新关了回去。这一次隔壁的异族少年抬头看他一眼,问道,“你没事吧?”依照他的观察,这个漂亮的男人被抛弃了。章璎闭着眼睛,没有说话。少年道,“我的名字叫萧让。”章璎喃喃咀嚼这两字,“我也曾经认识一个姓萧的人。”但那已经久远到如同上辈子了。少年道,“那一定是我北辽的人,萧姓中原已绝。”章璎叹了一口气。他们像闲话家常一般聊起来。“你的父母呢?他们为什么不赎你?”“亲生父母抛弃我,我在养父家长大。”原来是养父。到底不是亲生。“你有没有兄弟姐妹?”“有一个弟弟,有一个姐姐。”“他们对你好吗?”“他们对我很好,是我不好。”所以才会众叛亲离。“发生了什么事?”“是我自己的选择,无关乎他人。”“你有没有朋友?”“有一个,但现在变成了仇人。”萧让笑了,“你真可怜。”可怜吗?章璎回想自己不长的二十年,总是被放弃的那一个。父亲,姐姐,弟弟,戚淮,包括远在长安的陛下,他们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形势,而他永远处在下风,也便从来不会被留下。今日这一遭他又如何不明白?有人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觉得章璎这个人死了比活着好一一所珍视之人,所帮助之人,所爱慕之人,皆视他如洪水猛兽,恨不能除而后快。他可以因生不逢时而感到无奈,也可以因无法言说而感到悲苦,却不能因为孤家寡人而感到委屈。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路。章璎对萧让说,“很小的时候,我跟着老乞丐过日子,他给我讲过一个故事。”萧让问,“什么故事?”章璎娓娓道来。他的嗓子很好听,适合讲悲伤的童话。“从前有一匹小马驹,它被自己的父母抛弃,孤零零长大。有一天马群常吃的草料中第一次长出蛀虫。从未见过蛀虫的马群认为它是光鲜的粮食。但小马驹认为蛀虫会蛀空马群的身体,怕其它马偷吃,自己吃光了蛀虫。”“后来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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