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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补了一下口红,便拿上车钥匙出门。\ufeff第14章钟曼玉早在一小时前便到了约定好的咖啡馆。她今年四十八岁,因保养得当,脸上几乎看不见一条明显的皱纹,穿着也十分朴素,白色高领毛衣,外面套了一件Burberry的驼色风衣,背了个普皮的黑色铂金包。坐在咖啡馆内,周边也不乏一些穿着华丽的富贵太太,不过她舞蹈演员出身,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某种优雅的韵味,只是坐在那里静静地吃个早餐、喝一杯咖啡,看上去也气质不凡。等待的四十五分钟时间里,她心底竟有一丝紧张,脑海中尘封的记忆便开始一帧帧在她眼前回放。算算年头,唐珞今年该是二十四岁。记得自己当年也是在二十四岁的年纪生下了她,放弃了自己热爱的舞蹈事业,沦为了一个家庭主妇。其实她一开始是不想要孩子的。哪个女人会愿意为一个拈花惹草,情.妇换了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生孩子?只是既然结了婚,哪有不生子的道理,何况当年,他们唐家在当地也算有头有脸的家庭,不可能接受她没有子嗣。这个孩子意外地来了,她也只有认命地生下来。他们家想要一个男孩儿,她嘴上说无所谓,不过若真要有一个孩子,她还是希望那是个女孩儿。于是做了B超,医生说是女孩儿时,她也感到松了一口气。她为这孩子取名为珞。珞为石,她只愿她这一生能像一颗顽石般顽强地活下去。她前夫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烂人,一直反反复复地出轨。她大概也不是因为真的爱他,才会选择嫁给他,但作为一个妻子、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哪怕多年来早已对丈夫没了信任,但每当发现他在外面又有了新的女人,于她而言,都是一次痛苦的经历。于是在二十七岁那一年,她选择了离婚,一个人远走高飞。再然后,她在三十四岁的年纪嫁给了同为二婚的唐少强。两个男人都姓唐,倒像是老天的安排。嫁给唐少强的十多年里,她日子过得挺安逸,中间有那么六七年时间,她总是时常忘记自己还有一个亲生女儿,有时冷不丁想起来,甚至会感到不可思议。她这两年在加拿大生活。或许是上了年纪,午夜梦回,总是常常想起她的样子。她给唐少强的两个儿子当了十多年后妈,相比之下,对于自己这亲生女儿,她确实亏欠了太多。但在那段失败的婚姻里,又有哪一个人是赢家?她也不是一开始就想扔下唐珞,但她一个没有收入的女人,能离婚已经是拼尽了全力,再想带一个孩子走,那更是天方夜谭。她永远也忘不掉她从家里跑出来的那个夜晚,她把唐珞哄睡着,一直等到了凌晨一点才提着行李出门。那一年唐珞才只有三岁,一无所知的年纪,却像是预感到了什么,竟一个人光着脚丫哭喊着追到了街上……她明白这个孩子她带不走,粗暴地把她抱回了家里,扔给了保姆,便一个人跑出来打车去往机场。一路上她都不敢回头看。怕多看一眼,她便会生出万般不舍。记得养育唐珞的那三年,她对唐珞的感情也一直十分矛盾。一方面,这是她恨透了的孽障丈夫的亲生骨肉,是让她丢掉了事业的罪魁祸首,且她一开始就清楚这是唐家人的孩子,不是她钟曼玉的。只是一方面,这却又是她怀胎十月、养育了三年的亲生女儿。母子之情大抵也不是刻在基因里的,都是身体的距离远了,心的距离也就远了。她大概也是个狠心的母亲,过了两三年时间,她对女儿的感情也就彻底淡了。记得上一回见她时,她不过十二岁。那年她刚和唐少强结婚不久,唐少强是个温润公子,待她也十分不错,知道她有一个女儿,为讨她欢心,便说自己只有两个儿子,一直想要个漂亮会读书的女儿。那段时间唐珞姑姑又忽然病重,联系上她,说自己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唐珞。唐少强知道后便说,干脆把孩子接过来。他说:“孩子又刚好姓唐,白捡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儿,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有了唐少强的支持,她便把唐珞接了过来。唐珞生得漂亮,气质又好,来了北京后她帮她打扮了一番,看上去便分毫也不输哪家的千金大小姐。不过她性子很犟,像一只刚捡回来的小野猫,不亲人,还浑身长满了尖刺。那段时间,因为她的到来,家里总是大大小小的矛盾不断,唐少强也并非如自己所说的那么喜欢女儿,唐家人更是嫌她攀上了唐家高贵的门楣,还要带来一个拖油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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